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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2003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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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恢复二读辩论《2003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2003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订《税务条例》,以落实在今年三月宣布的财政预算案,有关薪俸税、利得税及物业税等收入的建议。

  我谨在这里向法案委员会主席李家祥议员及其他委员致谢。他们详细审议了条例草案,并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令条例草案可以在今个立法年度恢复二读。

  在法案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的过程中,我们解释了适当开源以逐步恢复财政平衡的重要性。政府的建议,只是将薪俸税的边际税率、税阶以及个人免税额等在03/04及04/05两个课税年度分阶段回复至1998-99年采取税项宽减措施前的水平;薪俸税标准税率、物业税及利得税下的非法团业务税率则分阶段轻微调高百分之一。利得税法团业务税率则在03/04年轻微调高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十七点五。另外,我们建议取消旅游费用方面在薪俸税下的豁免,及调高利得税下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利及版权等收入的应评税利润比率,令税制更公平和增加收入。

  有议员忧虑薪俸税调整会对中产人士造成负担。我们当然明白加税对市民有切身的影响,但其实香港在薪俸税方面的实际税率,即撇除免税额及扣除项目的影响后,即使在调整后平均只为百分之八。以一个收入达到家庭入息中位数(即月入16,000元)的家庭为例,若缴税的家庭成员为已婚人士,即使在加税措施全面落实后,他仍然无须缴税。月入达到30,001元(即高于全港百分之七十五家庭收入)的家庭,如果纳税人是已婚人士并育有一名子女,则每月税款只会由740元增至1,267元,即实质税率由百分之2.5增至百分之4.2。

  刚才有议员说政府毋须在现时加税。我想指出,过去五年政府的综合帐目有四年录得赤字,反映政府日常收入及开支的经营帐目,更在过去五年,年年出现赤字,财赤的问题已达到严重水平。如不处理的话,让现在的结构性赤字问题延续,反而会影响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令利率及金融情况波动,拖慢经济复苏,对香港是没有好处的。因此我们除了在尽力节省政府开支的同时,也要适当地去开源。政府明白到香港近月因SARS的爆发,经济受到影响,但我们希望这是一个短暂的现象。政府亦体恤民情,作出了回应。

  在四月二十三日,我们建议了一套纾困措施,帮助市民渡过因爆发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而出现的经济困难,以及在事件过后重建本港的经济活力。建议包括所有已缴付或须缴付2001/02课税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人士,将获一次过退回所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3,000元为上限。超过130万名纳税人将受惠,退回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约23亿元。有关的退税支票将于七月十日开始分批寄出。接近80万的纳税人,即约百分之六十的纳税人,今年所获的退税款额将多于他们在03/04年税项调整后所需多缴的税款。在此,我表示支持杨孝华议员的建议,希望市民在收到这些税款后,会留港消费。

  有议员询问有关度假券或旅费的应课税价值厘定的准则。我们已向议员解释,政府的建议是,有关价值应按雇主负担的费用厘定;这个做法与大多数税务辖区,包括英国、加拿大、澳洲及新西兰的做法一致。另外,我们亦建议,纳税人在出外公干以履行雇员的职责时的开支,不会计算为应评税入息。至于纳税人如在出外公干的同时又度假旅游,而他只是于工余时顺带度假,税务局不会对这种利益征税;否则,税务局会根据实情摊分利益。税务局会发出《释义及执行指引》,解释摊分准则。

  另外,我们对取消度假券或旅费免税豁免的条文,将提出一些技术的修订,以防止避税的情况发生。

  大多数议员均同意,轻微调整利得税税率,并不会影响香港的竞争力。香港税制简单,税率偏低,是吸引外来投资的优良条件。政府将会谨守这项原则,确保香港这个优良的营商条件延续下去。

  有议员关注到增加在香港使用知识产权而收取的专利费或版权费的应课税利润比率,会影响电影及其他传媒的竞争力和利润。但正如我们解释,这些收费是向非居港人士收取的,应不影响本地电影或传媒的运作。再者,相比全世界以至邻近亚洲地区,百分之五点二五的税率其实已属最低,不应对业界的竞争力有不良的影响。

  我们估计,以上开源的建议会为政府带来全年合共约100亿元的经常性收入。但这数字可能因2003年经济增长受SARS影响而需调低。

  各位,草案委员会已表示支持条例草案恢复二读。我谨请各位议员支持《2003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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