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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继续二读辩论《2003年拨款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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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四月九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立法会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继续辩论《2003年拨款条例草案》,并由政府官员发言答辩。

  倘上述条例草案获得二读,涂谨申议员及刘慧卿议员将於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规则》第69(3)条,分别动议三项决议案,修订该条例草案。

  涂谨申议员动议的决议案内容为:「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22削减58,500,000元。」及「议决为削减分目103而将总目122削减85,000,000元。」刘慧卿议员动议的决议案内容则是:「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4削减11,220,000元。」在完成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后,该条例草案将进行三读。

  《2003年建造业征款(杂项修订)条例草案》;《2003年教育(杂项修订)条例草案》;《2003年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2003年收入条例草案》;以及《2003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议员法案方面,《2002年母佑会法团(修订)条例草案》亦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合并)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将会恢复进行。这项法案若获得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便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杨森议员将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内容为:

「议决本会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调查:

(一) 财政司司长在调整汽车首次登记税前购买私人汽车是否违反《问责制主要官员守则》第一章第1.2(6)条:“主要官员须时刻严守个人品格和操守的最高标准”及第1.2(7)条:“主要官员须确保在他们公职和个人利益之间并无实际或潜在的冲突”;

(二) 是否有人建议修改行政会议的会议纪录中有关2003年3月5日出席会议人士申报购买私人汽车的部分;及

(三) 就行政会议在会议上有关申报购买私人汽车事宜的讨论,政府有否向本会提供全部及真确的资料;

  该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获授权《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

  余若薇议员则会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另一项决议案,议决把於2003年3月1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3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的修订期限延展至2003年4月30日的会议。

  另外,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亦会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修订於2003年2月1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3年进出口(移离物品)(修订)规例》;以及《2003年储备商品(进出口及储备存货管制)(修订)规例》。

  在会议上,议员亦会就不同的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要求当局作出书面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http://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则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

二○○三年四月七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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