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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延续电气化车辆豁免首次登记税优惠的决议案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动议通过议程所印载,以我名义提出的第三项议案,延续现时电气化车辆豁免汽车首次登记税的优惠三年,在今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继续有效。
财政司司长已於三月五日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为继续推动电气化车辆的使用,政府建议再次延续电气化车辆豁免首次登记税的优惠三年,我现在动议的决议案,是落实财政司司长的建议。
政府由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开始推行这项豁免措施,其后於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及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两度延长豁免期。为了继续推广这种环保车辆的应用和发展,政府建议再度延长豁免期三年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估计这项措施全年计会减少政府收入40万元。
主席女士,我希望议员支持政府的议案。
完
二○○三年三月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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