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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车用石油气加气站的新价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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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一月三十日)宣布专用石油气加气站在二○○三年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间的车用石油气价格上限。这是根据批出专用石油气加气站的合约规条而每六个月作出的一次调整。

政府发言人说专用石油气加气站经调整的石油气价格上限是按照指定定价程式厘订,由每公升$1.94至每公升$2.32不等。定价程式包括两个考虑因素:即国际石油气价格和本地石油气营运价格。

国际石油气价格会按之前六个月的国际石油气平均价格,每年调整两次;而本地石油气营运价格则按上年度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趋势,每年调整一次。

原来的专用石油气加气站的石油气价格上限为每公升由$1.66至$2.05不等,并於二○○二年八月一日作出的。此后国际石油气价格持续上升,所以是次石油气价格上限调整出现增幅。

他指出视乎个别合约承办商因应市场情况的决定,专用石油气加气站所出售的车用石油气的实质价格或会低於个别气站合约的价格上限。

以下是在二○○三年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间适用於各专用加气站的车用石油气价格上限:

专用石油气加气站地址 车用石油气价格上限

(二○○三年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柴湾丰业街及西九龙翱翔道 每公升二元三角二仙

上环丰物道、观塘伟乐街 每公升二元四仙

及大埔元洲仔

美孚深旺道及屯门业旺路 每公升二元九仙

九龙湾祥业街及葵涌葵安路 每公升二元七仙

湾仔马师道 每公升二元八仙

马鞍山恒耀街及元朗德业街 每公升一元九角四仙

他表示,下次专用加气站的石油气价格上限将再根据每份合约订明的定价程式於二○○三年八月一日作出调整。

二○○三年一月三十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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