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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司法制度改革谘询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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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主席陈兆恺法官今日(七月二日)表示,小组共收到九十三份就有关改革的中期报告及谘询文件内各项建议而提出的意见。

  是次谘询期原订于四月三十日届满,后来因应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的要求而延长两个月,并已在六月三十日结束。

  小组收到的意见分别来自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政府部门、关注团体和机构,以及公众人士。司法机构的成员及职员亦提交了意见。

  陈兆恺法官说:「工作小组将会细心考虑所有于谘询期内收到的意见,并会在预备最后报告时加以仔细研究及考虑。」

  他说:「工作小组的目标是在二OO三年初呈交最后报告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作考虑。」

  他续说:「推行改革的时间表将取决于工作小组在研究所有意见后,在最后报告中提出什么具体建议。」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委任成立,于去年十一月发表谘询文件,提出了八十项建议,邀请公众就香港民事司法制度在规则和程序方面可能的改革提出意见。

  在谘询期内,共派发了五千份谘询文件、一万二千份摘要(中、英文版本)及五百五十只光碟。有关的谘询文件及摘要亦放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公共图书馆作参考文件。另外,特为是次谘询而设的网页,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共录得三万八千二百七十浏览人次。

  陈兆恺法官表示,工作小组相信以协调及互相支持的方式来实施一系列可行的改革,可能会减低民事司法制度的复杂性,并减少诉讼费用及审讯延误。

  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包括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副主席);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罗杰志;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孙国治、夏正民及朱芬龄;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潘兆初;资深大律师何沛谦;律师史沛加;民事法律专员温法德;法律援助署署长陈树鍈;香港大学法律教授韦健生和非法律界人士陈黄穗。

二OO二年七月二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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