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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资深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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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宣布,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第31(A)条委任Mr Aarif Tyebjee BARMA、陆贻信先生、黄仁龙先生和翟绍唐先生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资深大律师。

  司法机构定于今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十时在高等法院一号法庭举行委任仪式。而该四位人士的委任亦将于当日生效。

  四位新获委任的资深大律师简历如下:

Mr Aarif Tyebjee BARMA

  Mr Aarif Tyebjee BARMA现年四十三岁,一九八三年在香港获颁大律师资格,擅长处理商业法、公司法及一般民事案件。Mr BARMA现为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

陆贻信先生

  陆贻信先生现年五十岁,一九八五年在香港获颁大律师资格,同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专攻刑事法。陆先生现为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

黄仁龙先生

  黄仁龙先生现年三十八岁,一九八七年在香港获颁大律师资格,擅长处理产权法、宪制法、行政法及一般民事案件。一九九六年至二零零二年间出任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黄先生现为上诉审裁团(建筑物)其中的一位主席。

翟绍唐先生

  翟绍唐先生现年三十六岁,一九八九年在香港获颁大律师资格,擅长处理有关商业法、公司法、诽谤及一般民事案件。现为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义务秘书及财政。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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