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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公立医院医生的工作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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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六日)刘慧卿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徖缒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於去年八月就公立医院医生的工作时数进行跟进审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九十个接受审计的部门中,只有百分之六十可让医生每星期休息一天。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医管局有否违反《雇佣条例》(第57章)中关於雇主每七天期间须给予雇员不少於一个休息日的规定;

(二) 有否评估过长时间工作对公立医院医生为病人作出适当诊治的能力有何不良影响;及

(三) 有否检讨及研究应采取什么措施,改变现在由公营医疗系统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的情况,以期减轻公立医院医生的工作量;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医生长时间工作,是世界各地医疗体系长久以来均需要面对的问题,而并不单是香港的问题。由於医院运作的模式是需要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为病人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服务,以及医护工作的安排,因此医院医生的工作时间会伸展至正常上班时间以外,以便为住院病人和紧急入院病人提供持续医疗护理。医院的工作安排大致可分为下列三类∶

(a) 一些全日二十四小时工作量均维持在一定水平的部门(例如急症室在全日二十四小时内均需要接收急症病人),这些部门的医生需要轮班工作;

(b) 临床支援部门(例如病理化验或放射部门),这些部门的主要工作量是在办公时间内。为应付晚间和非工作日的工作量,医生在非办工时间会被安排候命轮值;以及

(c) 直接为病人提供服务的临﨟部门(例如内科、外科、矫形外科等),这些部门需日夜运作,为病人提供持续护理,它们晚间的工作量会因应该部门是否需要接收急症病人,以及已入住该部门的住院病人的病情,而有很大的波幅。为应付非办工时间的医护工作,医生是需要候命轮值,有关安排包括在候命时驻院,或在需要时可随时联络得到。大部分医院部门均属於这个类别。

医生的工作时数亦会受到下列因素影响,包括医生的流失;培训专科医生的需要;日新月异的医疗技术令分工更趋精细,导致不同附属专科的医生均需要候命轮值。

为解公营医院医生高流失率以及服务条件的问题,当局已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根据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在一九九○年的建议,我们已把医生职级的起薪点调高一个薪点,并把顶薪点调高两个薪点,藉此确认医疗服务的特殊性质,需要不定时工作或於非办公时间工作,以及在公营机构挽留富经验员工的困难。为解医生非常高流失率的问题,医管局在一九九一年成立时亦改善了当时受雇於受资助医院的医生的服务条件,使其与公务员的服务条件看齐。自一九八九年起,我们向因长期需要候命轮值而须长时间工作的医生发放定额酬金,以补偿他们大量的逾时工作。

《雇佣条例》规定,凡根据连续性合约雇用的雇员,每七天期间须获给予不少於一个休息日。该条例亦容许雇员在休息日自愿为其雇主工作。虽然目前部分在医管局工作的医生或未能获得每星期一个休息日,医院的临﨟部门会与这些医生商讨,以定出医生的轮值表。在拟定轮值表时,相方均明白到在改善工作状况之余,亦须顾及病人的护理需要、专业水准以及需为接受专科培训的医生提供恰当的监导。我们非常欣赏医疗专业优良的传统和文化,以及公营医院医生的工作热诚,纵然市民对公营医院服务的需求及期望不断上升,他们亦不息牺牲空闲时间,为市民提供优质医护务。我们相信,要提供具质素的病人护理服务,改善医生的工作状况,包括给予充分的休息,都是必须的。为此,医管局正致力寻求方法给予医生每星期一个休息日。

(二) 我们完全理解,要为病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员工的工作状况(例如让员工有足够休息)是非常重要。医管局一向关注员工(包括医生)的健康,因此会致力解决公营医院医生长时数工作的问题。为免医生工作时间过长,医管局已向各公营医院发出有关医生工作时间安排的指引,并定期就医生工作时数进行审计检讨。此外,医管局亦采取了下列具体措施,以解决公营医院医生长时间工作的问题∶

(i) 医管局已在《二○○一至○二年度工作计划书》中承诺,为减少前线医生的工作时数,会增聘医生以纾缓繁忙部门的工作量,改善候命轮值的安排,并让医生在长时间工作后享有休息时间;

(ii) 医院管理层须在定期的管理层会议上,汇报候命次数、法定假期和休息日安排,以及候命轮值后的补假安排;

(iii) 个别医院正不断加强管理人员与前线医生之间的沟通,以期在每周休息日和让长时间工作的医生有适当休息的安排上,达成共识;以及

(iv) 医管局在二○○○至○一年度增聘了三百一十二名医生,在二○○一至○二年度再增聘三百○三名医生,以减轻医生的工作量。自二○○○年三月至今,医管局的医生总人数已增加约百分之十二。在二○○二至○三年度,医管局会再增聘至少二百七十名医生,以进一步纾缓各间医院的工作压力。

(三) 我们在《医护改革谘询文件》中提出改革医护服务制度的建议和收费改革方案。实施这些改革方案,除了能改善医护制度外,对公营体系的工作量以及在该体系工作的医生亦会有影响。在提供医护服务方面,我们会加强预防疾病护理的工作、重整基层医疗服务、发展以社区、病人和知识为本的一体化医护服务,以及改善公私营医护服务的衔接。这些方案将有助提供医护服务的不同层面和界别达致更有效率和效益的分工。至於收费改革方面,我们会全面检讨收费制度,务求能适当运用公帑,以资助低收入人士和承受较大财务风险的医护服务,以及使市民能恰当地使用医疗服务。

我们一贯的政策,是维持一个独立的私营医护体系,并与公营医护体系互相配合,使病人能有更多选择。目前,私营医护机构提供了百分之八十五的基层医护服务和相当比重的专科门诊服务,公营医护机构则提供了百分之九十四的住院服务。我们相信私营医护机构在提供医院服务方面,可以作出更大贡献。公营和私营医护机构收费上的分别,是影响公私营界别平衡的一个因素。我们希望透过医护改革,找出加强公私营医护机构之间的合作的方法,包括如何影响公私营界别之间工作量的分布。为此,政府成立了两个专责工作小组,分别与私家医生和私家医院的代表探讨如何加强公私营界别的合作的方法。与此同时,医管局已制定转介常规,并与私家医生交换病人资料,以便公私营医护机构之间能有效地转介病人。

二○○二年三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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