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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健仪议员的提问及运输局局长吴荣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运输署计划禁止车辆在车头安装有危险性的汽车防撞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涉及装有该等防撞架的车辆的交通意外及伤亡数字分别为何; (二) 受该计划影响而须拆除该等防撞架的车辆的种类和数目分别为何; (三) 装有该等防撞架的汽车对司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何种危险;及 (四) 市场上有否出售可保障司机和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汽车防撞架;若有,其设计和安装标准为何;运输署会否批准车辆安装该类防撞架?
答覆:
主席女士:
根据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36条,“如汽车与任何人发生碰撞时,挂在该汽车的任何位置的吉祥物或其他不必要的附件相当可能会撞击该人,则该汽车不得在该等位置挂上该等吉祥物或附件,但如该等吉祥物或附件的凸出部分不会引致受伤,则属例外”。
过去数年,各界对在车辆车头安装有危险性的防撞架可能会构成危险一事日渐关注。防撞架的设计,主要并不是为了保障司机,以免他们在交通意外中受到撞击;而是在道路以外较偏远的地区行车时,用来防范野兽和避免发生轻微的意外,使车辆不致受损而被困荒野。
海外的研究和实验显示,不符合道路安全标准或安装欠妥善的防撞架,在撞车时会造成不良后果,并可能会使车辆在设计上既有的意外保障作用失去效用。车辆上设有的可压缩地带,是用来缓和并抵消发生意外时的冲击力,使司机所承受的冲击力可以减至最少。坚硬的防撞架大多安装在车架上,发生意外时,这类装置或会破坏可压缩地带的功用和效能,因而令大部分冲击力都转移到司机身上引致严重伤害。
此外,研究显示大部份行人受伤的个案是由车辆正面撞击所致。由於有危险性的防撞架大多安装在车架上,而制造这些装置的物料一般比车头还要坚硬,故跟没有这些装置的车辆相比有可能对行人造成较大的伤害。另外,由於安装在车头的防撞架的主要重型横栏之高度接近或高於儿童头部,因此特别容易令儿童头部受伤。
为提升对所有道路使用者的保障,当局建议禁止在所有车辆车头安装有危险性的防撞架。不属於危险性或符合国际标准的防撞架可继续在本港使用。我们正就有关建议进行公众谘询,谘询期直至四月初。
过去三年,在本港遭车辆正面撞击而引致伤亡的行人每年平均超过二千五百名,其中重伤者约占百分之三十,死亡者则约占百分之三。至於这些意外所涉及的车辆是否装有防撞架,当局并没有另外存备统计数字。
根据运输署最近进行的一项简单调查,本港约有八千五百辆汽车安装了防撞架,约占全港五十三万辆领有牌照车辆的百分之一点六。按车辆类别计算,这八千五百辆汽车的分项数字详列於附件。
当局初步估计很多防撞架均属危险性类别。
但并非所有防撞架均有危险性,市场上亦有提供达到认可标准的防撞架。这类防撞架通常较具柔韧性,以塑胶和聚碳酸酯等较柔软的物料制成,符合国际或海外的标准。运输署现正参照国际标准,编制一份在本港获认可的防撞架一览表,并会公布该表,以供市民参阅。该表会不时更新以包括最新的型号。若汽车制造商可以提供认可实验室证书,证明有关防撞架没有危险性,当局亦会审批现已推出市面的防撞架。
完
二○○二年三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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