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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食物防腐剂及添加剂的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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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华明议员的提问及环境食物局局长任关佩英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验总局)最近公布,国内有十七种副食品被发现含有的防腐剂,添加剂及含菌量超逾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该等食品的种类和品牌;

(二)有否向国家质验总局了解该等副食品的检验情况;

(三)该等副食品有否在本港售卖;若有,当局采取了什么行动以确保市民的健康;及

(四)内地及本港对使用三种常用食物防腐剂及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及糖精钠)所规定的上限标准为何;若内地所订标准较为严格,当局会否修订有关规例以符合该等标准;若不会修订,原因为何?

答覆

(一)、(二)、(三):食环署就是次调查曾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查询。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提供的资料,调查涵盖的范围全部为内销货品,并没有在本港售卖。

(四):联合国属下的《食品法典委员会》在数月前刚就酱腌菜中使用苯甲酸定下了百万分之二千的标准,但就酱腌菜中使用山梨酸或糖精钠的标准则尚在讨论中,现阶段建议这两种食物添加剂在酱腌菜中的标准均为百万分之二千。

《食物内防腐剂规例》(香港法例第132章附属法例)就酱腌菜所订下的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最高限量分别为百万分之二百五十及一千,两项标准均与欧美许多国家相若,而内地就此两种物质所规定的上限标准则为百万分之五百。

至於糖精钠方面,内地在酱腌菜中所允许的上限标准为百万分之一百五十。在香港,糖精钠是准许加添在食物中的一种人造糖。在应用上,只需少量的糖精钠便可达到预期效果,过量使用反而会改变食物的味道,而应用少量的糖精钠於食物中是安全的。鉴於以上的考虑,目前本港法例并无就食物的糖精钠含量设有特定的限制。

我们会密切留意《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讨论结果,并会参考最新国际标准考虑是否需要修订现行的标准或立例制定新的标准。

二○○二年三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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