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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问题第十条:劳资审裁处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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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六日)立法会会议上谭耀宗议员的提问及政务司司长曾荫权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当局估计劳资审裁处本年的案件由预约日至入禀日及由入禀日至聆讯日的轮候时间,将比过去两年长约30%至82%。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该处平均每个日庭和夜庭所审理的案件数目;

(二) 有否估计该处在本年将会审理的案件数目;若有,该数目与过去两年每年比较增幅为何;及

(三) 有否计划引进包括增开夜庭等措施,以缩短该处的案件轮候时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我们已就这问题向司法机构查询资料,所获得的回覆如下:

  司法机构就劳资审裁处所审理案件的轮候时间,订定了以下服务目标:

               轮候时间(日数)

               --------

          目标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实际)  (实际)  (预计)

          --------------------

由预约至案件入禀  30   11    14     20

由案件入禀至

首次聆讯      30   21    23     30

  过去两年,劳资审裁处审理案件的实际轮候时间远较目标轮候时间为短。在二零零二年,劳资审裁处会继续尽力缩短实际轮候时间,以确保每件案件的轮候时间都会短於目标时间。

  具体问题的答覆如下:

(一) 在过去两年,每个日庭和夜庭审理案件的平均数目为:

          2000年    2001年

          ----    ---

日庭        705宗     782宗

夜庭        385宗     319宗

  夜庭通常负责审理案情和法律问题复杂程度较低、涉及的诉讼当事人为数较少,以及无需安排传译的案件。

(二) 劳资审裁处在二零零零年审理了9,611宗案件,在二零零一年审理了10,450宗案件。司法机构估计,二零零二年的案件数目会维持在二零零一年的水平,但预期较复杂和诉讼当事人较多的案件会占愈来愈大的比例。因此,司法机构已向上调整了二零零二年的案件预计轮候时间。

(三) 劳资审裁处密切监察案件的数量及由入禀至聆讯的平均轮候时间。虽然平均轮候时间一直都达到目标,劳资审裁处已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加开一个日庭以代替一个夜庭,藉以提高案件审理量,并应付较复杂案件数量日增的情况,例如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第32P条提出的赔偿申索,及诉讼当事人较多的案件。正如上文第(一)部分所述,这些案件都不适合由夜庭审理。司法机构会继续留意有关情况。

二○○二年三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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