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寄给朋友政府主网页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展开谘询

************

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陈兆恺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表示,讼费高昂、审讯延误和程序复杂这些问题都是改革现有民事司法制度所面对的挑战。

  陈兆恺法官於记者会上公布将就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展开为期五个月的谘询期时,作出上述表示。

  为方便进行广泛的谘询,「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公布了一份约400多页的中期报告及谘询文件,提出了80项建议,另发行一本中英文摘要单行本,方便研读。

  陈兆恺法官说:「这些问题并非可以一朝一夕或轻易地解决。这份报告就规则方面提出了多项可行的改革。」

  「包括重新厘定诉讼人在司法程序方面应尽的责任、简化程序、减少正审前开庭聆讯的次数、鼓励与讼各方尽早和解、增加讼费数额的透明度,以及赋予法官更广泛和更具弹性的案件管理权力,使法庭更有效地掌握案件的进度。」他续说。

  工作小组於去年二月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委任成立,负责检讨高等法院的民事诉讼规则和程序,以及研究改革措施,尽量使蒥民能以恰当的诉讼费用,和在合理期限内把争端诉诸法院,寻求公道。

  这份文件着眼於诉讼程序上的规则和机制。这些规则和机制规管民事申索和有关抗辩的进行方式。

  小组在文件中检讨了香港的现况和汇报海外地区可供香港参考的有关发展。

  陈兆恺法官表示,近年在不少实施普通法的国家包括英国、澳洲和加拿大,越来越多人认为民事司法制度实有改革之必要。

  陈兆恺法官说:「诉讼费用过份高昂,解决申索需时过久和诉讼程序过於复杂难明,此等情况在香港一样可见。」

  「由於这些弊端不独影响蒥民寻求司法公义的途径,还会削弱香港作为金融和商业中心的竞争力,因此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成立了此工作小组以作检讨。」

  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陈兆恺(主席)及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副主席)、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罗杰志、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孙国治、夏正民及朱芬龄;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潘兆初;大律师马道立;律师史沛加;民事法律专员温法德;法律援助署署长陈树栙,韦健生教授和非法律界人士陈黄穗。

  陈兆恺法官强调,这些可行的方案只是小组的构思,现公开提出是希望得到法律界,各有关人士、团体及市民大众的回应。工作小组於现阶段并非向市民大众推荐任何方案。

  这份报告亦有探讨解决纠纷的其他方法,以及把这些方法附带於法律程序中的可行性。

  陈兆恺法官表示工作小组相信,如以互相配合、互相支援的方式来实施这些可行的改革,应可减少由诉讼所引致的费用、审讯的延误和程序的复杂性。

  这份报告同时指出无律师代表诉讼人的数目与日俱增,而很多其他司法管辖区也面对同样的情况。这些无律师代表的诉讼人使民事司法制度面对很多挑战。

  他指出这份报告会论及一些针对讼费高昂、审讯延误和程序复杂等问题而就规则和程序方面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使诉讼人无论有否延聘律师,都应可从这些改革方案之中受惠。

  这份报告亦讨论了其他司法管辖区为应付无律师代表诉讼人的需要而实行的其他措施。

  陈兆恺法官说:「当中有不少措施是与民事诉讼规则和程序无关,因而超出了工作小组的职责范围。但司法机构会以其他地区的实践经验为借镜,针对无律师代表诉讼人的需要,另行研究一些适用的措施。」

  他表示工作小组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婚姻和家庭纠纷,而这类纠纷属民事司法制度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他说:「司法机构现已同时着手进行一些工作,希望能把这类纠纷以更佳方法处理,其中包括推行一项以调停方式处理家庭纠纷的试验计划及成立一个小组专责研究如何改革婚姻诉讼中有关附属济助方面的法律程序。」

  改革方案的谘询期为期5个月,於2002年4月底届满。待谘询完毕后,工作小组会在最后报告中列出具体建议并呈交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市民大众可在各级法院、大律师公会、律师会和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这份中期报告及谘询文件和摘要。

  此外,市民也可在专为是次谘询而设的网址:www.civiljustice.gov.hk下载有关文件和作出回应。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四)

  

  

  


寄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