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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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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司法机构今日(六月十一日)宣布委任张举能先生为区域法院法官。有关委任於二○○一年六月十八日起生效。

  张先生一九六一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三、八四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五年於美国哈佛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并於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五年成为新加坡最高法院律师及出庭辩护人(Advocate and Solicitor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Singapore)。自一九八六年起私人执业。二○○○年七月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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