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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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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司法机构今日(星期五)宣布委任一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区域法院首席法官以及一位特委裁判官。

  关淑馨女士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区域法院法官冯骅获委任为区域法院首席法官以及黄国辉先生获委任为特委裁判官。

  上述委任由行政长官按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作出。委任由二○○一年五月二日起生效,冯骅法官的委任则除外,其委任将於今年五月十六日生效。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对以上各项任命,表示欣慰。他说:「我深信获委任的人士将会对司法机构致力维护法治、维持及发展独立的司法制度,作出一定的贡献。」

各新获委任人士的简历如下:

关淑馨女士

  关淑馨女士一九五四年在澳门出生。分别於一九七七年和一九七八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七九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零年起私人执业。一九九九年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二○○○年三月在出任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的同时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

冯骅法官

  冯骅法官一九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在新南威尔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八六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分别於一九八五年、一九八六年在新南威尔斯及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零年成为英国仲裁学会普通会员。一九八七至九三年间私人执业,一九九一至九三年出任香港大学兼职讲师。一九九三年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裁判官。一九九八年二月出任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同年九月晋升为区域法院法官。

黄国辉先生

  黄国辉先生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四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先后於一九九六年、一九九七年在The Utter Bar of Middle    Temple 及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九年加入前律政署为法庭检控主任,一九九五年起晋升为高级二等法庭检控主任。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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