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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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司法机构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宣布委任黄汝荣先生、姚勋智先生、陈玲玲女士、陈锦昌先生和谭利祥先生为裁判官。有关上述委任由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新获委任各裁判官的简历如下:

黄汝荣先生

  黄汝荣先生一九五五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年於英国 University of Wales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九二年於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自一九九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后一直私人执业。

姚勋智先生

  姚勋智先生一九六九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二及九三年於香港城市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三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并一直私人执业。

陈玲玲女士

  陈玲玲女士一九五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年於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翌年通过Bar Finals。一九九一、九二年分别在英国及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三年起私人执业。

陈锦昌先生

  陈锦昌先生一九五九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一、九二年於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后一直私人执业。

谭利祥先生

  谭利祥先生一九五九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九年於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并在一九九○年於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二年在香港获律师资格后一直私人执业。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