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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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司法机构今日(一月十九日)宣布委任区域法院司法常务官及四位主任裁判官。有关委任由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区域法院司法常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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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桂如女士获委任为区域法院司法常务官。

主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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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景杰先生、练锦鸿先生、唐文先生及马汉璋先生获委任为主任裁判官。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对以上各项任命,表示欢迎。他说:「获委任人士均为出色的司法人员。我深信他们对司法机构维护法治的精神,必会作出一定的贡献。」

  获委任的司法人员简历如下:

区域法院司法常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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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桂如女士

  欧阳桂如女士一九六二年於香港出生。一九八四和八五年於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自一九八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起一直私人执业。一九九四年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暂委裁判官,并於一九九五年获委任为裁判官。

主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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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景杰先生

  庄景杰先生於一九五七年在英国出生。一九七六年和一九八零年分别於牛津大学及  Aberystwyth 大学毕业后,再於一九八一年在Guildford完成   Solicitors Finals。他先后於一九八三年和八四年在英国及香港获得律师资格。一九八一至九零年间私人执业。庄先生於一九九零年获司法机构委任为裁判官。

练锦鸿先生

  练锦鸿先生於一九五八年在香港出生,先后於一九八二年、八三年及九五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法学专业证书及社会科学硕士(犯罪学)学位。自一九八四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后一直私人执业。一九九二年加入司法机构为裁判官。

唐文先生

  唐文先生於一九五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七年、八六年及八七年分别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七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同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为助理检察官,并於一九九一年晋升为高级检察官。唐先生於一九九三年获司法机构委任为裁判官。

马汉璋先生

  马汉璋先生於一九五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八年於香港中文大学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并於一九八六、八七及九一年於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法学专业证书及法学硕士学位。一九九六年於北京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八七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零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为法庭检控主任、一九八七年成为助理检察官及於九一年晋升为检察官。一九九一至九五年间私人执业,一九九五年获司法机构委任为裁判官。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