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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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司法机构今日(十月十一日)宣布委任陈爵先生为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任期由二○○○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陈爵先生的简历如下:

  陈爵先生一九四一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六七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文学硕士学位,一九七零年和一九九零年分别於伦敦College of Law of Lancaster Gate及加拿大多伦多约克大学(Osgood   Law School of York University)修读法律。一九七零年在香港获颁律师资格。一九九二年在加拿大获颁律师及大律师资格。一九六七年起私人执业。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出任香港律师会会长。一九九八年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二○○○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