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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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司法机构今日(十月三日)宣布委任两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两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和总裁判官。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

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司徒敬及郭美超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郭美超法官是首位女法官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前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朱芬龄及前总裁判官汤宝臣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总裁判官

前主任裁判官李瀚良获委任为总裁判官。

  上述委任由行政长官按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作出,由二○○○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对以上各项任命,表示欢迎。他说:「获委任的人士均为非常能干的法官和司法人员。我深信他们将会对司法机构继续维护法治、确保司法公正、及提高司法效率,作出一定的贡献。」

各获委任的法官和司法人员简历如下:

司徒敬法官

司徒敬法官一九四五年在罗德西亚(Rhodesia)出生,一九六七年於利物浦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一九六八年及一九八四年分别於英国及威尔斯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三年於英国维多利亚(Victoria)取得律师及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五年於香港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一九六八年起私人执业。一九七八年加入当时的律政司署成为检察官,一九八七年晋升为律政专员,出任此职至一九九一年离开政府止。一九九一、九二年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高等法院暂委法官及高等法院法官,并於一九九三年至九五年获委任为内幕交易审裁处主席。

郭美超法官

郭美超法官一九四六年在上海出生,一九六九年毕业於牛津大学。一九六九年、一九七二年、一九八七及一九九一年分别在英国、香港、纽约及纽约东、南部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s for the Southern and    Eastern Districts of New York)获颁大律师资格。一九七零年成为Jenkins Scholar of Lincolin’s Inn,并一直於伦敦、香港和纽约私人执业。一九九二年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地方法院暂委法官。同年获委任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高级律师,一九九三年晋升为副首席律师。一九九五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法官。一九九七年成为牛津大学St Hilda’s      College 的名誉校友。

朱芬龄法官

朱芬龄法官一九六零年在香港出生,於一九八三年及九四年间分别在伦敦大学和香港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及硕士学位。一九八三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五年起私人执业。一九九一年加入司法机构担任裁判官。一九九五年获委任为地方法院法官,并於一九九七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一九九九年起出任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

汤宝臣法官

汤宝臣法官一九五五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於香港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律专业证书。同年,於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并一直私人执业。一九九零年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暂委裁判官,一九九一年成为裁判官,一九九七年成为主任裁判官,并於一九九八年晋升为总裁判官。

李瀚良先生

李瀚良先生一九五五年在香港出生。分别於一九八六年及八七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律专业证书。一九八七年在香港获颁大律师资格。同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为助理检察官,先后於一九八八年和一九九一年晋升为检察官和高级检察官。一九九三年获委任为裁判官,并於一九九九年晋升为主任裁判官。

二○○○年十月三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