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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司法机构今日(九月二十二日)宣布委任劳洁仪女士为裁判官,任期由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劳洁仪女士的简历如下:
劳洁仪女士一九五七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九年及八零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先后一九八二和八五年,在香港及威尔斯获颁律师资格。一九九三年成为中国委任的见证人员,并於二○○○年成为特许仲裁人员学会成员。一九八零年开始私人执业。劳女士自一九九八年数次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暂委裁判官。
完
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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