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香港互联网域名及互联网规约地址公众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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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六月五日)就香港互联网域名及互联网规约地址的管理及编配安排,发表谘询文件。

资讯基建谘询委员会於一九九九年十月成立一个专责小组,负责检讨香港有关互联网域名及互联网规约地址的管理及编配安排,并就制定一套最符合本港需要的安排和架构作出建议。

在今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专责小组主席高锟教授表示:「我们在检讨过程中,已经详细研究香港现行的安排,以及其他经济体系的作业模式,包括澳洲、新加坡、日本、英国、中国、台湾、加拿大和芬兰。我们亦参考了互联网域名及规约编号指配组织所制定的措施及采取的方向」。

「专责小组於上月完成有关的检讨,资讯基建谘询委员会已接纳小组的建议,并进行公众谘询。」

高锟教授指出,专责小组提出的建议包括:

-  应成立一个由各界人士组成的新的决策及行政机构,负起管理全港互联网域名的责任;

-  应提高「.hk」域名登记制度的弹性,例如:公司及机构应获准在

「.hk」之下登记超过一个域名、以「.hk」结尾的域名原则上於具备充分理由时可进行转让,这类域名在香港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登记;及

-  可能需要制订法庭以外解决争议的机制,以加强解决因域名引起的争议的行政措施。

现时,大学联合电脑中心辖下的香港网络资讯中心是唯一的组织,为

「.hk」顶级域名下的二级域名(即「.com.hk」、「.org.hk」、「.net.hk」、「.edu.hk」及「.gov.hk」)提供登记服务。香港网络资讯中心就登记新域名或更改现有域名的每宗申请收取一次过

200元的费用。只有那些已在本港公共注册处注册的组识,才有资格申请域名登记。每间机构只可登记一个域名,及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登记。截至二○○○年四月为止,本港约有37,000个以「.hk」结尾的域名,而新增的申请则每月超过2,000宗。

目前,香港网络资讯中心并没有参与互联网规约地址的分配事宜。

Asia Pacific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re(APNIC)在香港的成员主要是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他们是从APNIC直接取得互联网规约地址,再分发给香港规模较小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及最终用户。

身兼专责小组成员的资讯科技署署长刘锦洪解释,建议成立的新机构将负起管理全港互联网域名的责任,该机构应为一个非牟利及非法定的团体,以收费方式公开招收对互联网发展有兴趣的会员,对象包括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商界、学术界、政府及其他机构以至个别人士。

他说:「该机构将以财政自给的方式运作,经费可来自会费及域名登记费用。」

在域名登记处职能方面,刘锦洪表示专责小组认为政府应接管

「.gov.hk」域名的登记工作,大学联合电脑中心则继续提供

「.edu.hk」。至於「.com.hk」、「.org.hk」及

「.net.hk」域名登记服务提供者可透过代理机构(例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以分担部份例行登记工作。

目前APNIC把互联网规约地址直接分配给香港,这方面的管理及编配的安排一直运作良好,并且得到香港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及其他有关组织接受。专责小组认为应继续维持这些安排。

刘锦洪续说,为了尽量减少侵占互联网域名的机会,专责小组认为可就著名的名称、国家名称、国际商标及品牌名称等,制定预留名单。制定名单时可参考其他地方网络资讯中心所制定的类似名单。

公众谘询为期六周,如对谘询文件有任何意见,可於二○○○年七月十六日或之前,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向资讯科技署提出:

邮寄: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8楼

传真:2189 2525

电子邮址:digi21@itsd.gcn.gov.hk

谘询文件已上载至数码廿一新纪元网页(www.digital21.gov.hk),以及政府资讯中心 (www.info.gov.hk)、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www.info.gov.hk/itbb)和资讯科技署(www.info.gov.hk/itsd)的网页。印刷文本已在各区民政事务处派发。

二○○○年六月五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