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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贸易公司今日(星期四)在荃湾裁判法院因违反进出口条例有关出口战略物品条款,无牌进口及出口战略物品的罪名,被判罚款共五十万元。
案中所涉及的战略物品为二万四千三百三十三套集成电路,价值约五百三十五万元。
法院获悉海关人员根据调查所得,发现案中被告福邦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八日至十一月十一日期间,分三次由美国进口该批集成电路,并於同年十月二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三日期间,分四次将其中九千五百套集成电路转口往台湾,但有关战略物品於进出口时并没有领取有效牌照。
海关发言人说:「有关罪行实属严重。」
发言人强调,海关将加强执法行动,以确保本港能继续有效发展高科技与最新技术,并防止不法之徒在港偷运任何战略物品及生化核武器。
他又说,任何人士若没有领取有效牌照而进出口战略物品,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十万元及入狱两年。
完
一九九八年十月八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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