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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竹坑建筑地盘总承建商非法排放污水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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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竹坑一商厦建筑地盘的总承建商「建业营造有限公司」非法排放污水至黄竹坑明渠,造成水质污染,今日(十月十四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8,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执法人员本年三月调查一宗关于黄竹坑香叶道一商厦建筑地盘排污的投诉时,发现该建筑地盘有白色污水排放入黄竹坑明渠。环保署随即抽取污水样本化验,结果证实其化学需氧量超出排污牌照上限八倍,遂按《水污染管制条例》检控该建筑地盘总承建商「建业营造有限公司」。

  发言人提醒所有建筑地盘承建商,排放未经妥善处理的污水可导致渠道淤塞及环境污染。所有建筑地盘承建商必须设置合适的污水处理设施,并维持其有效运作,以符合排污牌照的要求及保护环境。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排污牌照规定的污水即属违法。违法者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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