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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善用政府物业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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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国勋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答覆:

问题:

  据报,现时有不少位于市区的政府物业多年来空置或只作临时用途,有浪费珍贵土地资源之嫌。例如,前旺角街市于九年前关闭以来,一直只作临时储物用途。另一方面,非政府机构现时可申请以短期租约形式租用某些空置政府用地,作社区、团体或其他非牟利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每个空置或作临时储物用途而总楼面面积超过1 000平方呎的市区政府物业的地址、总楼面面积,以及出现该情况多久(以表列出该等资料);鉴于政府在本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拨款200亿元购买60个物业,以增设社福设施,政府在作出此建议前有否考虑先把刚提及的政府物业用作社福设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长远而言,政府有否计划将第(一)项提及的政府物业改作福利、过渡性房屋或其他公共用途,以期物尽其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至今分别接获和批准了多少宗以短期租约形式租用空置政府用地的申请;每宗获批申请的平均处理时间,以及有否检讨有关措施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

答覆:

代主席:

  政府物业主要用作政府部门的办公地方,以及提供公共服务。负责管理物业的部门需要确保物业得到善用,并在物业超出部门运作需要时,按已有机制将相关物业腾出,让其他政府部门使用,或以商业出租或开放予非政府机构等方式,供公众使用。

  就问题的三部分,在谘询发展局、教育局、劳工及福利局、政府产业署(产业署)及房屋署后,政府的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空置政府物业大致可以分为校舍和非校舍两类。

  根据教育局的资料,截至二○一九年二月底,该局辖下共有5间位于巿区及属政府物业的空置校舍,预留或保留作学校或其他教育用途。这些校舍的地址、占地面积及停办学年的资料载于附件一。根据现行处理空置校舍的中央调配机制,若确认空置校舍无需由教育局分配作学校用途,教育局会知会规划署及其他相关部门(例如地政总署和房屋署),以便规划署考虑其他合适长远用途。

  至于非校舍物业方面,根据相关部门向产业署提供的资料,因为超出政府运作需要而空置、总楼面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并位于巿区的政府物业载于附件二。至于用作储物用途而总楼面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位于市区的政府物业资料则载于附件三。

  部门需要不时检视由它们管理的政府物业,确保物业得到善用。若政府物业已不再需要保留原有用途,管理部门会先检视该些物业能否满足部门自身的其他需要。若否,部门可以要求产业署协助,物色其他用户部门。若确认物业已经超出政府运作所需,管理部门在产业署的协助下,会以商业模式出租物业、开放予非政府机构租用或出售物业。在物业转换用途期间,管理部门需要继续管理物业,包括安排临时用途(例如储物),尽量善用物业。

  除了透过部门自行检视,产业署会主动定期覆检部门自行管理的物业和土地,就如何提高物业使用效益(例如将资源室改作多用途场地)提出建议。如情况许可,产业署亦会透过重置办公室或现有设施,腾出未尽用的土地,与相关部门包括规划署研究改作其他合适用途。相关部门会不时检视附表内的物业用地用途,考虑包括福利、房屋等不同的公共用途。

  未来,政府会以更积极进取的态度和协调的方式,透过「一地多用」的多层发展模式,在一些未尽其用的政府用地,整合及提供更多「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发挥这些用地最大的效益,提供更多的社区设施。

  在规划社会福利设施和服务方面,政府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透过不同渠道,提供社会福利设施。劳工及福利局和社会福利署除了物色包括空置校舍等合适的政府处所外,政府亦会物色适当政府用地满足有关需求,或在可行范围内于卖地条款中加入兴建社福设施的要求,以及采取购置社福设施的短期策略,多管齐下提供社会福利设施。 

  (三)政府的「地理资讯地图」网页(https://www.map.gov.hk/gm/map/search/faci/__VGS?lg=tc)载列由地政总署管理、并且可供非政府机构或社会企业以短期租约方式申请使用的空置政府用地(包括空置校舍)清单。就空置物业而言,现时清单上并无位于市区的空置校舍。就这些用地,在过去四个财政年度(就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而言,截至二○一九年一月底),地政总署共收到约90宗申请。同期,地政总署共批出16份短期租约(注一)。处理时间会视乎所涉事项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而定,但大多数申请可于一至两年内完成处理。地政总署会继续在可行和合适的情况下,为长远发展用途有待落实的土地,安排合适的临时用途,包括将空置土地资料上载网页供有兴趣的机构申请使用,务求地尽其用。执行上,地政总署会持续检视审批情况,按需要作出适当的检讨和改善。

  为协助非政府机构运用空置政府用地,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今年一月批准发展局的建议,开立一笔10亿元的非经常承担额,藉以设立资助计划,支援非政府机构使用空置政府用地及修复校舍,作各种对社区有裨益的短期用途。发展局已经开始接受资助申请。

  多谢代主席。

注一:由于每年接获的申请不一定于同年完成处理,年内批准的申请个案未必对照年内接获的申请个案。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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