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就「活化强制性公积金」议案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活化强制性公积金」议员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再次多谢何君尧议员的动议、多位议员提出的修正案,以及其他议员的宝贵意见。在开始动议辩论发言时,我已为大家解释了强积金制度的目的,亦提及了强积金的表现和一些优化措施。现在,我会将刚才讨论中各位议员的意见大致分为数方面逐一回应:
 
(一)提取累算权益作非退休之用
 
  何君尧议员、陈健波议员、黄定光议员、郭家麒议员、谢伟俊议员、周浩鼎议员以及梁志祥议员等都提到希望加入其他提早提取累算权益的理由,例如购买医疗保险或首次置业等。
 
  我想在此再次说明政策原意和一些基本概念。首先,强积金的最终目的,就是规定就业人士要长期为退休储蓄,而且有保存规定,不希望在退休前漏失。第二,现时雇员供款率只有5%,除非我们大幅提高供款率或设立退休以外的专项户口,否则,将强积金累算权益作其他用途,只会削弱它作为第二支柱的功能。
 
  现时,法例已容许计划成员在一些特别情况之下,可在65岁前提取累算权益。这些情况包括:年满60岁提早退休、永久离开香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即有医生证明预期只剩下12个月性命、小额结余并声明日后无意受雇或自雇,以及在计划成员身故时由遗产代理人提取。
 
  事实上,类似的保存规定,亦普遍存在于其他地区的退休计划。有一些国家,例如美国,在提早提取退休金储蓄作医疗或其他用途时,甚至要缴付惩罚性的税款。
 
(二)强积金制度的成本效益
 
  政府赞同陈健波议员建议精简行政程序、无纸化及「积金易」中央平台等。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提及,「积金易」相关筹备开发工作正密锣紧鼓地进行,目的是把强积金计划的行政工作标准化、精简化和自动化,从而提升运作效率,令收费有下调空间。
 
  我们冀望能在二零二二年完成构建平台,然后视乎情况,分阶段推出各种功能,务求无缝过渡。我们不能低估这项工程的复杂性及风险,因为中央平台不仅是一项资讯科技项目,更是牵涉重新、全面地检视强积金制度的行政运作及流程,并须修订法例,减省合规成本,扩大减费空间。再者,我们并非由零开始建立全新系统,而是需要管理现有400多万名计划成员、900多万个帐户的数据转移工程,以确保14名受托人现有的行政系统和中央平台之间能够互相兼容。
 
  这个平台,可以方便计划成员转换强积金计划,这将有助促进市场竞争,并有利推出陆颂雄议员提及的「全自由行」。
 
(三)强积金收费水平
 
  政府和各位议员一样,都非常关心强积金收费的情况。有议员认为,应该为所有强积金成分基金的收费设限。我希望各位议员明白,不同种类基金的结构不一,难以为所有基金设定划一收费。我们认为较可取的办法,是透过「预设投资策略」收费上限的指标作用,为其他基金收费造成向下调的压力。在实施「预设投资策略」后,我们看到强积金收费进一步下调,而「预设投资策略」只实施了一年多,已累积了303亿元的累算权益。
 
  现时「预设投资策略」的合共收费上限是0.95%,即0.75%的「管理费用上限」及0.2%的「经常性实付开支上限」。政府早前承诺会在实施「预设投资策略」后的三年内(即二零二零年四月前),检讨该收费上限,将上限进一步下调,所以我们预计可在明年开始商讨新的收费上限。
 
  另一方面,我们会致力增加强积金制度的收费及成本的透明度,增加市场竞争。积金局早于二零零七年起设立了「网上收费比较平台」,提供所有强积金基金的主要收费资料,供计划成员参考,使其知悉所参加基金收取费用的比率,并可与其他基金的收费作比较,以协助计划成员作出切合自己需要的选择。
 
  积金局会进一步整理强积金受托人的收费分类资料,以透过公开透明的资讯渠道令收费下调。日后「积金易」中央平台落实后,强积金的收费会更透明公开。
 
(四)基金选择
 
  议员刚才亦提到一些较低收费的投资选择,例如陆颂雄议员提到的「低收费基金」,包括指数基金及保证基金,而黄定光议员提及不收管理费的银行储蓄产品,以及与通胀或外汇基金挂鈎的基金等。
 
  首先,我想解释强积金收费并非纯粹是基金层面的投资管理费。强积金受托人须履行多项法定行政工作,例如替计划成员处理供款、转换基金等,他们还会跟进雇主拖欠的供款或附加费、向积金局汇报欠款以考虑采取执法行动等,这些工作的成本均包含在收费内,故不宜将强积金收费与零售基金的管理费作直接比较。
 
  我们同意可继续鼓励业界推出「低收费基金」,即是管理费不高于1%,或基金开支比率不高于1.3%的基金。自从积金局促请受托人推出「低收费基金」后,现在已经有234个此类基金,大约占现时强积金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强积金基金总数约54%,当中包括25个被动式紧贴指数基金及一个保证基金。所以,事实上,强积金计划是有为数不少的「低收费基金」,只不过数据显示现时较多计划成员倾向选择股票基金,因此,强积金整体回报较受股票市场波动影响。而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积金局发出的「受托人管治原则」要求下,受托人应提供「物有所值」的强积金计划及服务给计划成员。积金局会继续采取适当措施,增强市场竞争和增加收费下调的空间。
 
  有议员提到将供款投资于外汇基金。外汇基金有其特定的投资目标,以维护港元汇价及货币市场等,而强积金则为不同投资需要的计划成员提供风险不同、投资期不一的基金选择,因此我们不应将两者的表现直接比较。另外,外汇基金主要投资于外国及本地债券,而强积金基金亦有债券基金供计划成员选择。
 
  谢伟俊议员建议不经强积金受托人,容许计划成员自行直接买入一般被动式指数基金,例如盈富基金。就这个建议,我希望各位议员理解以下各项事实:
 
  第一,成员透过银行或证券公司投资基金,也需要缴付各种服务费,并非零成本;
 
  第二,强积金是月供储蓄计划,透过受托人汇集每位个别成员的小额每月供款,集成较大的金额作出投资。所以与个人月供小额投资相比,强积金的汇集投资方式更具成本效益;
 
  第三,正如我之前提到,强积金受托人并非基金经理,受托人负责强积金计划的行政管理工作,如从雇主收集雇主及雇员的强制性供款、追讨被拖欠的供款、向积金局及计划成员定期汇报、委任投资经理负责管理计划内的资金投资、管理累算权益及协助计划成员提取累算权益等,若成员直接投资,也须承担刚才提及的行政工作,与及相关的成本;
 
  第四,若计划成员认为投资指数基金是合适的长期退休投资策略,正如我刚才提到,现时已有18个计划提供了被动式紧贴指数基金,当中包括12个计划提供了盈富基金作投资选择。

  另外,刚才也听到一些其他建议,例如陈健波议员建议提高自愿性供款的税务扣除额,我们会视乎公众反应,适时检视每年六万元的扣税上限会否有进一步上调的空间。我们亦希望有关条例草案于下个月尾提交至立法会恢复二读审议时,能够获议员支持,以让市民享受相关的税务扣除。
 
  我亦同意要向市民大众推广理财教育及强积金管理方面的知识的重要性。积金局一直有举办公众教育及宣传,向计划成员宣扬退休储蓄的重要,以及强积金制度与投资的基本特点。积金局多管齐下,既透过大众媒体及网上平台如手机应用程式、网上社交媒体等传达简单直接的资讯,又透过讲座及工作坊等面对面的活动,令市民大众更深入的了解。单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积金局已为不同公司举办了25场退休规划工作坊、为其他机构举办超过100场讲座和简介会,以及一场大型公众讲座。这些宣传都有效地提升市民及打工仔对强积金以及退休财务规划的认识。
 
  接下来,因应即将推出的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及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的税务扣除,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联同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保险业监管局与积金局正筹备相关宣传和公众教育,让市民了解这两项可扣税的退休财务规划工具,以及怎样评估不同退休财务规划工具,是否符合个人需要。
 
  主席,环顾全世界,我相信很难有一个十全十美的退休保障制度。每个制度均会因应其地区的特点和历史原因而发展,但最重要是要确保制度的可持续性,以及正如我在开场发言中提及的「物有所值」,这样才可令参与计划的成员得益。政府和积金局会继续适时检视强积金制度的实施情况,确保强积金制度能与时并进,从而为计划成员带来最大保障,充分发挥退休储蓄的功能。
 
  多谢主席。
 
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5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