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局长动议二读《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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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我动议二读《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非燃烧烟草产品及草本烟。
政府的政策是鼓励市民不要吸烟、遏制烟草的广泛使用,并减低二手烟对公众的影响,以保障公众健康。我们以多管齐下的方式加强控烟,包括立法、执法、宣传、教育、提供戒烟服务和征税。政府推出不同措施,包括设立并持续扩大禁止吸烟区(禁烟区)的范围(例如把公共交通工具纳入为禁烟区)和不时上调烟税。经过政府和各界多年努力,15岁及以上人士的吸烟率已由八十年代超过百分之二十,大幅降低至现时百分之十,比很多其他地方为低。政府亦已在《迈向2025:香港非传染病防控策略及行动计划》订下目标,期望到二○二五年把吸烟率进一步减至百分之七点八。我们亦会参考外国的经验以研究达致烟草终局的未来路向。
另类吸烟产品愈见流行,为我们带来新的健康风险及挑战。这些产品往往被包装成危害较少的替代品;推广手法更针对年轻人和非吸烟者,诱使他们尝试吸食,甚至进而吸食例如卷烟等传统吸烟产品。事实上,这些另类吸烟产品均危害健康和制造「二手烟」。值得强调的是,无论是电子烟或加热非燃烧烟草产品,现时均未有足够证据证明能有效帮助戒烟。反而有研究提出这些新产品会引致使用者同时使用另类吸烟产品及传统吸烟产品。市民大众亦会低估这些产品的害处,甚至慢慢重新接受吸烟的形象及相关行为。
食物及卫生局在二○一八年六月向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卫生事务委员会)提交有关规管另类吸烟产品的建议。不过,建议受到医学界、教育界、家长及不少市民的强烈批评。他们担心容许另类吸烟产品在受规限的情况下售卖,并不足够保障公众健康,还会带来十分负面的影响,尤以对儿童及青少年的影响为甚。卫生事务委员会在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的会议上通过一项无约束力的议案,促请政府全面禁止这些产品。
同时,越来越多证据显示,电子烟和加热非燃烧烟草产品均有损健康,并可能引致门户效应。世界卫生组织(世卫)亦收紧了其烟草控制指引。在二○一六年十一月举行的第七届《世卫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建议其缔约成员国考虑采取规管措施,包括禁止电子烟的制造、进口、分销、售卖和展示,其后在二○一八年十月举行的第八届会议,亦进一步针对加热非燃烧烟草产品提出相同建议。
总体而言,保障公众健康应该是政府的首要考虑。我们必须确保政府多年来控烟工作的成果不致毁于一旦,亦必须对新的吸烟产品所带来的祸害防范于未然。为此,行政长官在二○一八年《施政报告》公布,政府将修订法例,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另类吸烟产品。
《条例草案》详情
禁止进口
现建议禁止将另类吸烟产品进口香港,包括以邮包或货品形式输入,或由旅客携带入境,但过境物品、航空转运货品,以及抵达香港国际机场而自抵港后没有经过出入境检查的过境人士,均可获豁免。
禁止制造、售卖、分发、宣传及在禁烟区内使用
我们建议禁止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另类吸烟产品,以及禁止为制造、售卖或上述分发的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我们亦禁止任何人在禁烟区内使用或启动另类吸烟产品。
执法
建议的禁令将由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和香港海关执行。海关人员将负责侦测和截查进口邮包、货物和入境旅客,控烟酒督察则负责市区内的执法工作和跟进海关转介个案。
我们亦于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向卫生事务委员会简介有关规管另类吸烟产品的建议。我们收到104份意见书。医学界和教育界十分关注另类吸烟产品对健康的害处、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以及其门户效应。卫生事务委员会通过一项无约束力的议案,促请政府全面禁止另类吸烟产品。我们随后收到接近2 000封信件或电邮,表示支持规管而非全面禁止另类吸烟产品,但医学界、教育界、家长和不少市民均强烈反对只采用规管模式,认为未必足以保障公众健康,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二○一八年六月十五日、九月二十七日和十月十五日,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与医学界、病人组织及教育界代表举行联合记者会,促请政府全面禁止另类吸烟产品,以防这些新的吸烟产品在香港扎根。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更收集了近62 000名支持全禁的公众的签名。
主席,我恳请议员支持《条例草案》,以保障市民健康,并确保香港多年来控烟工作的成果不致毁于一旦,亦对这些另类吸烟产品所带来的害处防范于未然。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完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3分
香港时间15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