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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布向学校发放风灾特别津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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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向所有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直资)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发出通函,公布发放风灾特别津贴的详情。

  教育局发言人说:「台风山竹对本港带来广泛破坏,同时对不少校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为支援学校因是次台风吹袭的善后工作而需承担的额外开支,教育局会根据学校实际支出,向所有官立学校、资助学校(包括特殊学校)、按位津贴学校、直资学校,以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提供风灾特别津贴。」

  公营学校和直资学校的津贴基本上限为每所学校十五万元,而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的津贴基本上限为每所学校五万元。学校可按其实际需要于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津贴预计于明年一月内发放。如学校情况特殊,需要申请超过基本上限的津贴,须另行解释学校的特殊情况,教育局会按个别情况审慎考虑。

  公营学校可使用风灾特别津贴支付未能透过紧急修葺工程机制跟进而又因是次台风吹袭而需尽快进行的清理、维修工作、更换在校舍范围内的标准设施/设备或购置所需用品的开支,包括因安全考虑或让学校尽快正常运作而进行的紧急善后工作,如清除及修剪倒下的树木、清理校园废物、小型维修和清洁校舍/设施及设备等。

  按位津贴学校、直资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亦可运用此项津贴支付紧急维修或更换在校舍范围内标准设施的费用,包括维修被强风破坏的门、窗、围栏、外墙喉管、户外照明设施等。

  发言人表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所有学校已复课。教育局会继续与学校和业界保持紧密联系,了解学校的需要并提供适切支援。
 
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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