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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出席劳工处《好雇主约章》嘉许礼致辞(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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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九月十四日)出席劳工处《好雇主约章》嘉许礼的致辞全文:

《好雇主约章》的评审团成员、各位商会支持机构的代表、各位「好雇主」、各位来宾:

  大家好!今日,我很高兴来到劳工处举办的《好雇主约章》嘉许礼,见证各行各业、不同规模的机构,一同承诺采纳良好人力资源管理措施,以及向各界推广「好雇主」的理念。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香港的劳工市场持续偏紧,失业率更降至二十年来新低。很多雇主都表示在吸引及挽留人才方面,不多不少都遇到困难。面对这个挑战,那雇主又怎样才可以聘请到合适的人才,与他们建立长远的关系,从而发挥员工与雇主相辅相成的威力,增强机构的竞争力呢?今日,我与雇主们分享一个「四得」锦囊,用以达到「近者悦,远者来」的效果。

  第一,好雇主要和员工「倾得埋」。雇主与雇员或他们的代表组织,必须有良好的沟通,因为雇员对机构业务和运作上的意见,往往最能够改善和增进机构的效能及盈利。所以机构在推行对雇员或运作上有重大影响的政策之前,务必透过合适的沟通协商渠道,让雇员理解和认同,推行时才能事半功倍。

  第二,好雇主在员工福利上要「做得好」。福利往往最能够反映雇主对雇员的关心。所以,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必须紧贴机构内雇员的实际需要,例如贴心的假期安排、医疗保障的提供,甚至顾及员工家人的福利等,通通都要「做得好」。

  第三,好雇主要「管得妙」。利用灵活及体贴的人力资源管理,例如因应机构的个别情况,尽量为员工制定最符合他们个人需要的措施。例如,弹性工作时间及地点、安排或设计合适的工作岗位给有特别需要的雇员等。

  最后一点,好雇主要「想得透」。为了促进雇员的工作与家庭生活平衡,雇主需要清楚了解雇员的家庭岗位及责任,提供适切的措施及支援,例如在工作地点设置哺乳室、为员工安排免费的体育及休闲活动等。

  说到这里,大家会发现我提出的「四得」,其实正正呼应《好雇主约章》的四个核心范畴,即是良好劳资沟通、雇员福利、关爱雇员、以及工作与生活平衡。如果能够贯彻执行这「四得」,我相信雇主们一定可以「得人才」亦「得人心」。

  今日,我非常高兴见到有540多位雇主,已经成为劳工处首届《好雇主约章》的签署机构,并承诺推行以雇员为本、与时并进的良好人力资源管理措施。此外,今日亦有四间来自不同行业及规模的签署机构,为大家现身说法,分享他们的管理心得和经验,他们包括大班洗衣有限公司、领先工业有限公司、银河消防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升域(控股)有限公司。我期望雇主们能够互相借鉴,共同推动良好管理文化。多谢大家。
 
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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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和劳工处处长陈嘉信今日(九月十四日)出席《好雇主约章》嘉许礼,表扬雇主机构支持约章,实施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图示罗致光博士在典礼上致辞。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和劳工处处长陈嘉信今日(九月十四日)出席《好雇主约章》嘉许礼,表扬雇主机构支持约章,实施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图示罗致光博士(左四)和陈嘉信(右四)与支持机构代表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