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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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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宣布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担任副主席;并同时宣布委任21名非官方委员和九名当然委员。他们的任期为两年,由二○一八年六月一日至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行政长官在二○一七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政府计划于二○一八年年中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汇聚相关政策局╱部门和关注儿童权益的团体,聚焦处理儿童在成长中面对的问题。为此,政府在二○一七年成立了一个由行政长官主持的筹备委员会,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公众参与活动,以广泛征询公众(包括儿童)就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儿童事务委员会将于明日(六月一日)开始运作,对象涵盖18岁以下的儿童,而会以14岁或以下儿童的事务为工作重点。根据筹备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的初期工作计划可考虑涵盖下列议题:儿童的教育需要(包括协助有特殊学习需要及处理学生缺课的问题)、少数族裔儿童的措施(包括以学习中文为第二语言)、儿童的健康发展(包括其医疗需要及精神健康)、保护儿童(包括免受暴力/疏忽照顾、幼儿及小学生的社工服务)、整合儿童数据的安排等。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儿童成长及发展工作是本届政府的施政重点之一。儿童事务委员会将会是一个常设、以行动为主导,并主动回应诉求的高层次委员会;透过制定政策以及协调和跟进措施的落实,推动有利儿童的工作。委员会会聆听儿童的意见,亦会透过在网站及向传媒发放资料等安排增加透明度。」

  儿童事务委员会由来自不同界别的非官方委员组成,涵盖教育、医疗、学术、关注儿童权益的团体、法律、艺术及体育、社会服务、公关/媒体、家长、非华语/少数族裔,以及儿童/青少年等界别。

  张建宗说:「委员会的非官方委员甚具代表性,包括与儿童成长及发展工作相关的专家和持份者。我深信儿童事务委员会能向政府就儿童所关注的广泛议题出谋献策,并有效反映儿童的声音。我期待与所有委员紧密合作,一同推动香港的儿童成长及发展。」

  儿童事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儿童事务委员会的愿景是确保香港是一个尊重及保障所有儿童权利、权益和福祉、聆听儿童声音,以及让所有儿童得以健康快乐成长,全面发展并充分发挥潜能的地方。为此,儿童事务委员会将会:
 
  1. 就有关儿童发展及成长制定政策、订定策略及工作优次,并监察其实施情况;
  2. 加强和监察以整合和理顺不同政策局╱部门下与儿童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并与谘询组织作出协调;
  3. 检讨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与儿童相关的服务,促进跨界别合作,并识别需要整合及改善的地方;
  4. 推广并宣扬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列明的儿童权利,并让儿童参与有关影响他们的事宜;
  5. 管理应有儿童和持份者参与的推广和公共教育项目资助计划,并举办其他推广活动;以及
  6. 制定一个设有指标的框架以监察及评估其达致愿景的程度。

  儿童事务委员会辖下将设两个工作小组,负责特定范畴的工作。两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1. 研究工作小组;及
  2. 公众参与、教育及宣传工作小组。

  此外,委员会亦可就特定课题╱事宜成立非常设的特别工作小组。

  儿童事务委员会的首次会议将于六月举行。

  儿童事务委员会的组成名单如下:

主席
政务司司长

副主席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非官方委员
欧阳伟康
黛雅
郑煦乔
郑佩慧
周伟忠
钟丽金
何志权
叶柏强医生
甘秀云博士
李敬恩
雷张慎佳
马夏逦
吴堃廉
潘淑娴博士
苏淑贤
谭紫茵
曾洁雯博士
黄梓谦
王晓莉医生
王见好
黄贵有博士

当然委员
教育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社会福利署署长
卫生署署长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
家庭议会主席
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

  非官方委员的简介见附件。
 
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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