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二题:一手私人住宅单位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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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回覆:

问题:

  关于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供应,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八年至二〇一七年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已获批占用许可证(俗称「入伙纸」)而未售出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数目;

(二)在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已获批入伙纸而未售出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数目,并按该等单位当时已获批入伙纸多少年(例如一年、二年或三年等)列出分项数字;

(三)二○○八年至二○一七年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在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兴建中并已售出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数目;

(四)政府有否订定以下目标:维持已获批入伙纸而未售出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数目于低水平;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过去25年,政府有否推行以下措施:在预售楼花同意书中加入条款,规定发展商须于指定限期内把有关的住宅单位推出市场销售;如有,措施的详情(包括推行日期、内容及成效)为何;及

(六)政府会否研究在短期内推行第(五)项提及的措施,以减少发展商囤积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数目;如会,详情为何 ;如否,原因为何,以及有何替代措施?

答覆:

主席:

  经谘询地政总署后,我现就涂谨申议员提问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二)及(三)政府每季均会在运输及房屋局网页公布私人住宅一手市场供应统计数字,当中包括已落成楼宇但仍未售出单位(俗称「货尾」单位)的数目,以及兴建中并已售出的单位的数目。

  涂谨申议员问题第(一)、(二)和(三)部分所要求的统计数字分别载列于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

(四)、(五)及(六)面对目前房屋供求失衡的情况,政府一直致力透过多管齐下的措施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政府一直密切留意私人住宅物业市场的发展和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供应量,也留意到近年已落成但未售出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数目有上升趋势,我们正着手研究如何处理。

  政府曾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宣布,地政总署会在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时加入新条款,订明同意书有效期为六个月,发展商须于限期内把同意书涵盖的所有住宅单位推出发售。如发展商在限期届满前未能售出所有住宅单位,而又希望继续预售单位,须向地政总署申请延长同意书的有效期。其后,由于楼价大幅回落,政府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发展商均倾向于尽早发售单位 ,故此无须继续推行有关措施。政府在一九九八年五月宣布撤销措施。

  根据地政总署的记录,在有关措施实行期间,共批出32份涉及住宅物业的预售楼花同意书,当中有五宗个案的发展商未能在同意书有效期届满前售出所有住宅单位。地政总署其后批准延长有关同意书的有效期,让发展商可继续出售余下的住宅单位。

  至于是否可以重推上述措施,政府须小心考虑各项建议是否合理、可行和有效,然后才作出决定。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