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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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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代主席:

  我感谢各位议员支持《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在今天恢复二读辩论,让本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所建议的税收宽减措施可以尽快落实。我特别多谢法案委员会主席黄定光议员以及各委员审议《条例草案》。

  正如我动议二读时表示,《条例草案》是为了修订《税务条例》,以订明由二零一八至一九课税年度开始,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会作出以下调整∶
  
(一)把税阶由四个增加至五个,边际税率分别订为百分之二、六、十、十四及十七,并将税阶由四万五千元扩阔至五万元;
(二)增加子女免税额,以及该名子女在出生的课税年度享有的一次性额外免税额,每名合资格子女的免税额由十万元增至十二万元;
(三)增加供养父母或祖父母基本及额外免税额。就年满六十岁或有资格按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或祖父母,免税额由每名四万六千元增至五万元;就年满五十五岁但未满六十岁的父母或祖父母,免税额由每名二万三千元增至二万五千元;
(四)提升父母或祖父母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由每名九万二千元增加至十万元;以及
(五)增设伤残人士免税额,金额为七万五千元。

  上述各项税务宽减措施合共会令政府每年的税收减少六十四亿三千万元。

  除了上述恒常措施外,《条例草案》亦订明宽减二零一七至一八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以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三万元为上限。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该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这措施会令政府的收入减少二百五十五亿元。我们希望以上措施能减轻纳税人的税务负担和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法案委员会就《条例草案》作出了深入和详细的讨论。有个别议员关注政府应否取消标准税率,以缩窄贫富悬殊和增加政府收入。就此,我指出,现时薪俸税是按纳税人的应课税入息实额(即减去免税额及扣除总额的应评税入息)以累进税率计算,或以总入息净额(即减去扣除总额但未减去任何免税额的应评税入息)按百分之十五的标准税率计算。如按应课税入息实额计算得出的应缴税款,多于以总入息净额按标准税率计算得出的应缴税款,纳税人只须缴交金额较低的税款。此制度符合香港奉行简单低税制的政策目的。政府在现阶段并无计划取消薪俸税的标准税率,但会继续不时检讨本港的税制,包括税阶及各种税项的税率。

  代主席,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让我们能早日实施上述各项惠及纳税人的措施。《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后,税务局将由七月底起发出的评税通知书中,落实相关宽减措施。
  
  另外,我亦小心聆听了议员的意见,特别是法案委员会主席黄定光议员的意见,将来于适当的时机我们会作考虑。我也要特别提出,在研究任何税务措施时,政府会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本地和外围当时的经济环境、政府的财政状况,以及通胀情况等。每年于准备预算案时,政府会全盘考虑各项因素,此举比设立固定机制更灵活,以及能回应社会所需。

  我谨此陈辞。多谢代主席。
 
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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