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汽车维修场技工非法弃置废偈油罪成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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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龙城衙前围道进升汽车维修公司技工非法弃置属化学废物的废偈油,今日(四月十九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被判罚款11,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去年九月的巡查行动,在九龙城衙前围道53A号进升汽车维修公司门外,发现汽车维修车房门外有技工将刚更换属化学废物的废偈油违规弃置于附近行人路垃圾筒旁,未有依法将其妥善标识、存放及聘用持牌的化学废物收集商收集废偈油。经搜证后,环保署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向该涉案技工提出检控。

  发言人解释,车辆维修工场所产生的废偈油和废偈油隔等均属化学废物,含多种有毒化学物质,若不妥善处理,废偈油会渗漏到附近水道或泥土,污染环境及危害公众健康。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所有车房营运者及车辆维修业人士,须按化学废物处置规例向环保署登记为化学废物产生者,妥善包装、标识及存放化学废物,并聘用持牌的化学废物收集商将废物运往持牌的化学废物处置设施处理。车主如需更换偈油,应光顾已向环保署登记的汽车维修车房或公司。任何人士从事非法收集、存放、处置化学废物的活动或在公众地方非法弃置废物,会被检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
   
  有关化学废物管制的详细资料,可浏览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