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侦破非法进口、收集、贮存和处理有害电子废物(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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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侦破新界北区和元朗两个回收场非法收集、贮存和处理废印刷电路板,以及在香港国际机场及葵涌货柜码头成功阻截两宗从土耳其及新加坡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个案。涉案的两个回收场营运公司和有关负责人,以及两名入口商今日(四月十七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成功定罪,共被判罚款144,000元。

  去年九月,环保署人员分别在北区恐龙坑及元朗鸡伯岭路突击巡查,发现两个回收场非法处理逾70袋共约23吨的废印刷电路板,总市值约225万元。环保署经深入调查及搜证后,按《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向涉案的回收场营运公司及负责人提出检控。

  另外,去年九月及十月,环保署在香港海关协助下,在香港国际机场及葵涌货柜码头分别截获五个进口空运货箱和两个进口海运货柜,报称载有电脑部件,实际载有废平面显示器、废电池和废印刷电路板等有害电子废物,市值合共约为20万元。被截获的有害电子废物已即时被退回来源地,环保署已就有关退运通知当地执法机构,并按照《废物处置条例》检控涉案的入口商。
   
  环保署发言人强调,经拆解或破损的废印刷电路板、废液晶屏及废旧阴极射线显像管等有害电子废物,含多种重金属和其他有毒化学物质,均属化学废物,受现行化学废物处置法例规管。为保护环境,环保署着力打击回收场非法收集、贮存、处置有害电子废物,以及严格监管有害废物的非法进出口活动。

  发言人提醒回收场营运商须切实遵从化学废物的相关管制,从事废料回收的进口商,亦切勿非法进口(包括进口香港或经香港转运)或出口有害废物。

  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

  更多有关化学废物管制的资料,可浏览环保署网址: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