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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无牌工程承办商非法清拆石棉瓦顶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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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家无牌工程承办商违规清拆荃湾芙蓉山山村寮屋及跑马地山光道崇德大厦天台的石棉瓦顶,分别于今日(三月一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及星期一(二月二十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两家违规工程承办商共被判罚款15,5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去年六月及八月分别接获市民举报,指荃湾及跑马地怀疑有工程承办商非法清拆石棉搭建物。环保署进行突击巡查,发现上址的拆除石棉工程均未有按《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的要求聘用注册石棉承办商进行工程,亦未有在动工前通知环保署。环保署经调查搜证后,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检控该两家无牌的工程承办商。

  发言人解释,为保障公众健康,拆除石棉工程必须由注册石棉承办商按照法例及石棉管制工作守则的要求进行,以避免石棉纤维释出并影响工人与公众健康。违例者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进行拆除石棉工程亦须在动工前不少于28天通知环保署,否则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
 
2018年3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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