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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自愿医保计划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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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一日)公布自愿医保计划(自愿医保)的详细内容,包括符合要求的个人住院偿款保险产品(住院保险)的保障范围,以及参加自愿医保的保险公司所需依从的实务守则。有关内容分别载于「标准计划的保单范本」及「保险公司之实务守则」。

  自愿医保旨在优化住院保险所提供的个人保障,透过规范自愿医保下的住院保险,为市民提供自愿参与、保障全面和新的保险产品。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说:「自愿医保希望鼓励更多人透过住院保险而使用私营医疗服务,从而长远减轻公营医疗系统的压力。」

  在这计划下,参与的保险公司将提供获食物及卫生局认可的住院保险产品(认可产品)。有关产品将要符合以下所述条件或提供以下的保障:
 
  • 保证续保至100岁(不可重新核保)
  • 不设「终身可获保障总额上限」
  • 21日冷静期
  • 保障范围扩阔至:
    • 未知的已有疾病
    • 非住院程序,包括内窥镜
    • 精神病住院治疗等

  发言人说:「自愿医保将提供多项标准化的产品特点,以增强消费者购买住院保险的信心,以便他们在需要时使用私营医疗服务。此外,终身续保保证可鼓励市民于年轻时购买住院保险。自愿医保提供了一个基本保障的参考标准,有助推动一些现时保障额较低或保障范围较有限的住院保险产品提升保障水平。」

  「正如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财政预算案》所公布,政府会修订法例以在自愿医保下提供税务扣减,藉此提供诱因鼓励市民购买自愿医保的认可产品。市民个人及为其受养人缴交的保费均可获税务扣减。每年可作税务扣减的保费上限为每名受保人8,000元,而可申请税务扣减的受养人数目并无上限。」

  「标准计划的保单范本」及「保险公司之实务守则」现已上载至自愿医保网站。保险公司可开始筹备医保产品,待有关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后,由食物及卫生局进行认证。扣税安排待条例通过后的课税年度起实施。

  欢市民浏览自愿医保网站(www.vhis.gov.hk)了解自愿医保及相关税务扣减的详情。
 
2018年3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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