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湾崇光百货公司工程承建商晚间违规进行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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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锣湾崇光百货公司的工程总承建商、分判商及工人未经许可,于晚上在百货公司大楼进行搭建棚架及装修工程时产生噪音滋扰,去年十月十六日及今日(一月十五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共被判罚款30,5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去年三月接获投诉,指铜锣湾轩尼诗道崇光百货公司于晚上进行建筑工程,造成噪音滋扰。环保署人员经调查发现,工程承建商在凌晨时分在百货公司大楼外墙搭建棚架,并在地库处理瓦砾,而并无获批建筑噪音许可证,违反《噪音管制条例》,环保署搜证后检控棚架工程的承建商丽升高空作业台有限公司及工人,以及装修工程的总承建商溢丰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署发言人强调,建筑及装修工程应尽量安排在日间与非假日时段进行,以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若有必要在限制时间内(即晚上七时至翌日早上七时,或于公众假日的任何时间)进行工程,必须事先向环保署申领许可,并由环保署评估后获发许可证方可进行。获批许可证的工程亦须按照环保署要求落实消减噪音措施,将噪音影响减至最低,否则即属违法。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则可处罚款二十万元。



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