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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成员任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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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宣布,行政长官再度委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四位现任成员,任命由二○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为期两年。
 
  获再度委任的成员是钱志庸、刘文文、毛乐礼资深大律师和苏丽珍。
 
  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十分感谢监警会为确保香港享有一套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所作出的宝贵贡献。我们相信监警会将继续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职能,并持守行之有效的投诉警察制度。」
   
  监警会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第604章)成立,该会为独立法定组织,负责监察和覆检投诉警队成员个案的调查工作。《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对监警会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两层投诉警察制度赋予法律基础。警方亦必须根据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现时该会共有28名成员,并由郭琳广出任主席。
 
  委任公告刊登于今日的政府宪报。
 
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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