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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长谈《国歌法》及初中中史科课程 (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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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日(十一月四日)出席第九届九龙地域杰出学生选举颁奬典礼后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局长,《国歌法》刚刚通过,想问一旦强制中小学都要教授国歌,会如何教授?

教育局局长:其实大家都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通过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香港政府正打算透过本地立法的形式,将《国歌法》在香港实行。至于条文的内容和详细情况,需要等待本地立法后才知道。但教育局方面,我们一定会配合本地立法后的法例要求而去做。

记者:之前马恩国引述李飞的讲话,强制要求中小学都要教授,其实会否觉得有少少干预香港学校的自主,始终现时属自愿性质?

教育局局长:我想大家还是先看本地立法后的情况,届时再谈这个问题。但无论如何,你刚才所说的很正确,现时香港无论在小学还是中学,国歌都有透过不同科目教授。而同学亦有很多机会,无论在学校内、课堂以内和课堂以外都有机会唱国歌。

记者:会否有指引让教师配合推行此法例,以及如果有学生在不知情况下犯法会如何处理?
 
教育局局长:我想这个需要待本地立法后,我们再详细安排,但教育局一定会配合法例上的要求,有需要的话,我们当然会发指引给学校,届时看法例条文的状况,我们再决定。
 
记者:局长,是否即不排除会修订课时及课程指引,以配合《国歌法》?
 
教育局局长:我想现在这样说是言之尚早,因为现在,正如我刚才提及,其实在课堂内我们已在做此事,实际上立法后究竟是否需要比现时做得更多,我们要看立法后才决定。
 
记者:昨日有团体向你反映中史科要将六七暴动加入课程,如何看团体再向你要求将事件加入中史科课程?
 
教育局局长:现在我们正就初中中国历史科课程进行谘询,当然社会上不同人的意见我们都欢迎,但正如我们一直说,在中国历史课程的课纲中,我们是列出一些大项目,以及我们需要教的时间,是否需要列出所有项目,我将此交予课程委员会用一个专业角度考虑。
 
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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