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入学申请表格下星期一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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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发言人今日(九月一日)表示,家长如欲按「小一入学统筹办法」为子女申请明年九月入读官立或资助小学一年级,可由下星期一(九月四日)起至九月二十九日期间索取申请表格。
 
  发言人说:「所有在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出生的本港儿童,如尚未入读小学及从未曾获派小一学位,均可申请参加二○一八年九月入学的小一入学统筹办法。」
   
  「家长可向子女就读的幼稚园或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索取『小一入学申请表』、『填表须知』及『小一入学资料单张』。至于未有就读幼稚园或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的儿童,其家长可前往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教育局各区域教育服务处及学位分配组,索取有关文件。」
   
  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家长可以不受学校网限制,向任何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递交申请表。家长如欲为子女申请某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入学」自行分配学位,可将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在九月二十五至二十九日期间的学校办公时间内直接交回该校。
   
  发言人提醒居于内地的申请儿童的家长:「学童每天长途跋涉跨境上学,精神和体力都承受很大的压力,故家长应审慎考虑跨境上学对学童学习的影响,以及各出入境管制站的运作情况,并及早自行为子女安排往返的交通配套。」
   
  发言人指出,家长只能为每名子女递交一份申请表,并强调:「倘若家长被发现同时向超过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递交申请表,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将会作废。」
   
  如家长只准备为其子女申请「小一入学」统一派位,可于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至二○一八年二月二日期间,将填妥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文件交回九龙观塘伟业街223号宏利金融中心2楼2室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小一入学)。
   
  发言人提醒家长:「在填写小一入学申请表的居住地址时,必须填写真确的居住地址。倘若家长被发现向当局提供虚假住址以获取学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学申请将会作废,获派的学位亦会被取消。」市民如怀疑有家长以虚假住址替其子女申请小一入学,可致电学位分配组的热线电话2832 7700向教育局举报。
   
  由下星期一(九月四日)起,有关「小一入学」资料单张(包括居于内地申请儿童适用的「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统一派位修订安排)、申请程序或各小学的自行分配学位学额资料,会上载到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浏览路径:教育制度及政策 >小学及中学教育>学位分配系统>小一入学统筹办法),市民亦可致电教育局二十四小时自动电话查询系统(电话:2891 0088)查询。
   
  由于直接资助计划小学、私立小学及英基学校协会属下小学均不在「小一入学统筹办法」之内,家长若希望其子女入读该等学校,应自行向有关学校申请。家长必须留意,凡已接受直接资助计划小学小一学位的学童,将不能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官立或资助小一学位。
  



2017年9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