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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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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答覆:
 
问题:
 
  上任行政长官于二○一四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已预留一幅在将军澳的土地以供发展中医医院。该医院将以自负盈亏形式,并以中西医协作模式运作。他于本年《施政报告》中进一步表示,政府决定出资兴建该医院,并邀请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协助,以招标方式挑选合适的非牟利团体推展和营运该医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已订定中医医院所采用的中西医协作模式的细节;如已订定,详情(包括中医和西医的具体分工,以及各自的职能和权限)为何;如未订定,政府计划何时公布该等细节;
 
(二)是否知悉医管局将会以什么条件甄选非牟利团体营运中医医院,政府及医管局日后会否向中标的非牟利团体提供协助,以推展和营运中医医院;如会,详情为何;及
 
(三)为配合中医医院的长远发展,政府会否开设一个首长级编外职位,专责规划、统筹、推动和监督中医医院的发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促进香港的中医药发展,并于二○一三年设立中医中药发展委员会(委员会),以探讨中医药界别的长远发展需要,促进中医药在公众健康方面担当更积极的角色。
   
  当中,政府在二○一四年《施政报告》中已宣布,决定预留一幅在将军澳原本作发展私家医院的土地,用作发展中医医院。同年,政府亦邀请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推行中西医协作先导计划,为发展中医住院服务及中医医院探索可行的临床框架及汲取经验,并一直与委员会探讨切合香港情况的中医医院发展模式。
   
  作为本港第一所中医医院,政府认为需要预留足够弹性及空间予医院将来发展,故此政府认同委员会的建议,中医医院将为一所非公营医院,由非牟利团体以自负盈亏模式营运,提供以中医为主的中西医协作住院服务,并会支援本地高等教育院校,包括三所大学的中医药学院/中医学院作教学、临床培训及科研用途。
   
  政府亦于二○一六年一月至五月期间就兴建和营运中医医院邀请非牟利团体提交非约束性的意向书。当中,应邀的非牟利团体普遍认为政府必须提供财政支持,否则它们难以承担巨额资金兴建中医医院。经详细研究后,政府于二○一七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决定出资兴建中医医院,并邀请医管局协助,以招标方式挑选合适的非牟利团体负责推展和营运。
   
  由于中医医院服务是崭新的服务,在筹划中医医院时需详细和审慎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以下的挑战:
 
  1. 中医医院的实际运作架构体系和经验;
  2. 中医中药业的发展需要;
  3. 有效落实以中医为主的中西医协作住院服务;
  4. 可持续的财务安排;
  5. 有效的营运合约管理;及
  6. 中医医院与教育、培训及科研机构的合作。
 
  藉今天的机会,我想向大家报告发展中医医院的最新进展。
 
(一)由于香港并没有筹划中医医院的经验,而本地的医疗体系与内地及海外的法律和制度有所不同,故此并没有完全相同的模式可作蓝本。虽然医管局已累积中西医协作模式提供住院服务的经验,唯独以中医为主的中西医协作模式在临床上的实行仍有多方面需要审视,包括中医和西医的合作、临床路径的设计、临床上的医疗权责、检讨和监察机制、病人的安全及权益,以及如何在中西医协助下处理病人在不同疗理阶段的评估、治疗和跟进等,各方面均涉及复杂的法律和保险问题,需要仔细研究和磋商。而中医医院如何推行循证医学的方式对整个计划亦是重大考验。
 
(二)为能充分考虑持份者的意见,提供合适的营运条件,医管局已委托国际顾问公司于今年四月展开本地持份者及海外专家谘询工作,预计于今年年底完成。于谘询工作及分析报告完成后,我们会与医管局及相关单位进一步规划中医医院的发展方向和设定一套合乎中医业界的营运考虑和实际可行的要求,才展开公开招标的程序。
 
(三)行政长官在其选举政纲中表示会在食物及卫生局设立专责发展中医药的组别,并与业界保持密切联系。局方现正积极跟进,包括按既定机制安排人手和增设的专责组别将会负责发展香港的中医药业,包括确立中医药在公营医疗系统的定位,并按此规划香港首间中医医院的运作模式。政府亦会配合中医医院的启用时间按步推展上述工作,并会在适当时间公布中医医院的发展情况。
 
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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