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二题:借出场地以供用作每年七月一日游行的集合及起步地点
******************************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许智峯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口头答覆:
                                          
问题:

  今年七月一日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成立二十周年。据报,国家主席届时可能会访港。另一方面,自二○○四年至去年每年七月一日,民间人权阵线(民阵)均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免费借出维多利亚公园的足球场,作为游行的集合及起步地点。然而,康文署拒绝了民阵于今年提出的有关申请,因为该等场地已借给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庆委会),用作举办科学科技展览。康文署表示,庆委会是一个慈善团体,因此可以优先预订使用该等场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接获国家主席将会于香港特区成立二十周年期间访港的通知;若有,有关的日期、访问安排,以及预算开支分别为何;

(二)康文署是否纯粹基于庆委会属慈善团体,决定把上述场地借给庆委会,而没有考虑其打算在该等场地举办的科学科技展览是否属慈善活动;康文署会否检讨有关申请免费使用康乐设施的审批机制,以确保并非慈善性质的民间组织有公平合理的机会免费使用康乐设施;及

(三)有否评估康文署拒绝民阵申请的做法,会否给予公众一个负面印象,即政府基于国家主席可能会于香港特区成立二十周年期间访港,意图减少游行人数,以营造歌舞升平的气氛;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庆祝香港特区成立二十周年,除了特区政府会举办一连串庆祝活动外,不少民间团体也希望借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场地举办庆祝活动。就问题的三个部份,现答覆如下:

(一)就第一部分的提问,特区政府现时未有资料可以公布。

(二)维多利亚公园(维园)是康文署辖下的康乐场地之一。由于维园交通方便,因此康文署经常收到不少团体申请使用足球场及中央草坪举行大型活动。康文署一向按既定的指引和程序,处理辖下康乐场地的预订申请及作出审批。《免费设施的预订程序》(《预订程序》)是以预订场地机构的类别及预订时间来区分优先次序,并且清楚列出其详情及附以一些例子。根据该《预订程序》,可以在活动举行前三个月预订康文署康体设施的团体,包括在税务局注册的慈善团体及在社会福利署注册的受资助非政府机构、体育总会的属会、法定团体、根据《公司条例》或《社团条例》注册的正式协会和法团、区议员办事处等,当中以注册慈善团体及受资助非政府机构的优先排列次序较高。《预订程序》载于康文署网页供市民查阅。

  康文署于本年三月十五日收到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庆委会)申请于六月下旬至七月初使用维园六个足球场作为举办庆祝特区成立二十周年活动。其后,康文署于本年四月三日收到民间人权阵线(民阵)的申请,以「鸭脷洲社区职工会」(职工会)名义,于本年六月三十日及七月一日借用维园六个足球场、中央草坪及音乐亭,举行「2017七一大游行」活动。

  由于庆委会是一个在税务局注册的慈善团体,并已于用场举办活动前三个月(即二○一七年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期间)提出申请,所以康文署按既定指引审批该优先预订申请,因而未能接受职工会申请同时使用维园六个足球场举办活动。

  一般而言,如有不同机构申请在同一时间同一场地举办活动,康文署会按《预订程序》列明的优先次序考虑预订申请,并且会尽量作出协调。举例来说,署方会检视是否可以同时接纳不同的申请,又或建议有关团体考虑另订使用场地时间或使用其他场地的可行性等,以便不同申请团体经协调下可预订康文署的康乐场地举办活动。

  有关《预订程序》(包括所列的优先次序)行之有效,亦确保场地的预订及分配程序公平、公开及公正。康文署会不时因应需要检视有关安排。

(三)如上文所述,康文署是基于已有团体于六月下旬至七月初申请在维园六个足球场举行大型活动,而该团体享有较优先预订设施的次序,因此康文署未能接纳其他团体同一时段使用同一设施的申请。处理申请期间,康文署亦与民阵保持联系,其后收到民阵申请于本年七月一日改用维园其他设施,以举行「2017七一大游行」活动。经考虑当日活动的人流、交通情况及公众秩序等因素及征询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后,康文署已接纳民阵于七月一日借用维园中央草坪及音乐亭的申请。
 
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