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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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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六月一日)宣布二○一七/一八学年「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由今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接受合资格香港学生申请。资助计划将惠及在一百五十六所指定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

  政府于二○一四年七月推出资助计划,资助有经济需要并已通过「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计划」(免试收生计划)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视乎需要可获每年港币15,000元的全额资助,或7,500元的半额资助。

  由二○一六/一七学年起,资助计划已扩展至资助于指定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不论他们是透过哪种途径入读。于二○一七/一八学年,该指定内地院校共有一百五十六所,当中包括了二○一七/一八学年参与免试收生计划的九十所院校,及六十六所并无参与免试收生计划但已列入内地当局「九八五工程」及/或「二一一工程」的院校。

  教育局发言人说:「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的香港学生,包括修读本地或非本地课程的学生、非华语学生,以及在资助计划推出前已开始于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只要于二○一七/一八学年在指定的一百五十六所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

  「资助计划预期可惠及绝大多数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

  有关资助计划的详情及申请表格已上载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musss17),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可于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适用于二○一七/一八学年以前已入读指定内地院校的学生)或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适用于二○一七/一八学年首年入读指定内地院校的学生),把填妥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教育局。教育局将于二○一八年第一季或之前通知个别申请人其申请结果。
 
2017年6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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