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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检讨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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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田北辰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教师团体向本人反映,根据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计划受聘的英语教师(「英语教师」)的薪酬待遇应予检讨。例如,英语教师所获发的医疗津贴(即单身人士及已婚人士每年分别最高可获发还1,400元及5,400元购买医疗保险的费用)自一九九七年订定至今未有调整,现已不足以支付有关费用。另一方面,教育局官员在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本会教育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该局正研究可否为部分班数较多的公营小学额外提供一名英语教师,并会根据研究结果拟订试行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教育局为班数较多的公营小学额外提供一名英语教师进行的研究的最新进展;
 
(二)过去三个学年,每年公营中、小学英语教师留任和流失的百分率分别为何;
 
(三)有否研究英语教师的薪酬待遇与他们决定留任或离任的关系;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进行相关研究;及
 
(四)有否计划检讨英语教师的薪酬待遇,包括调高医疗津贴?
 
答覆:
 
主席:
 
  政府分别在一九九八/九九及二○○二/○三学年于公营中学及小学推行「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下称「英语教师」)计划,包括中学「英语教师」加强计划和小学「英语教师」计划。透过此项计划,「英语教师」为本地英文课堂提供他们的专业经验、多元的教学策略和意念,以及文化素养,以助丰富学生的语文学习经历及强化英语学习环境。作为资源教师,「英语教师」发挥其补足的作用,他们与本地英文科教师协作,共同优化课程发展、语文教学及评估的策略。
 
  我们须要强调「英语教师」计划是其中一项支援本地英国语文教育的措施。在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的督导下,我们运用语文基金,推出一系列的措施,改善英语学习环境及加强对本地中、小学英语教学的支援,这些措施包括校本支援服务、「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奖励津贴计划」,以及多样能提升学生接触英语和他们对英语学习兴趣的活动。透过于二○一七年三月公布的「促进小学英语学习津贴计划」,小学可申请一笔为数不高于35万元的津贴,在一至两学年内支援学校制订提升英语水平的校本措施。其中一项运用该津贴的可行方案为聘用额外教师或教学助理,为学生提供更多在真实环境运用英语的机会、协助或与现职英语教师协作,推行校本课程计划,及/或为现职英语教师创造空间,发展校本英语课程及教学资源。
 
  就田北辰议员的提问,本局现回覆如下︰
 
(一)就为部分班数较多的公营小学额外提供一名「英语教师」的建议,教育局曾于二○一五/一六学年以抽样方式,在六间正聘用「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学助理」的公营小学进行个案研究,在资金提供、招聘、聘用条件、相关履历、工作调配、持份者意见(包括校长、英文科主任及教师、有关的「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学助理」、部分个案学校的学生及家长的意见)等方面,透过访谈及观察,收集研究资料及数据。本局正仔细考虑这项个案研究及已完成的第二次就小学「英语教师」计划而进行的大型评估研究的结果。本局计划于本年八月公布该两项研究的报告。
 
  就学校聘用及调配「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学助理」而进行的个案研究显示,在六所个案学校服务的「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学助理」的聘用条件及工作效能有明显差异,在较能善用「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学助理」的个案中,主要成功因素包括有效的学校分层领导、良好沟通及协作文化、有效规划及工作调配等;而在相对未能善用「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学助理」的个案中,主要的问题在于缺乏机制促进「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学助理」与其他英文科教师的协作、照顾「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学助理」的专业发展需要,以及就「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学助理」的工作表现进行监察及给予回馈。
 
  有关第二次就小学「英语教师」计划而进行的大型评估研究方面,整体结果反映,该计划能为小学的英语教学带来正面影响,能帮助学生改善整体英语能力、读写能力、口语流畅度及准确度,亦能提升他们的自信及学习动力;透过教育局谘询教师在共同备课及协作教学方面的支援及推动,该计划能丰富本地教师的教学手法,亦促使他们在课堂内运用更多英语。
 
  就着「英语教师」计划的长远发展,本局会一并参考上述两项研究的结果,并须详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包括学校所需的支援、「英语教师」计划相关的最新发展、符合资历要求的「英语教师」的供求情况及长远的财务承担等。
 
(二)过去三个学年,小学和中学的「英语教师」的留任率和离职率如下:
 
  留任率* 离职率#
学年 小学 中学 小学 中学
二○一三/一四 81% 81% 16% 12%
二○一四/一五 81% 79% 15% 10%
二○一五/一六 89% 84% 9% 8%
 
*留任率是该学年约满后续约留任的「英语教师」人数占该学年约满的「英语教师」总数的百分率。
 
#离职率为约满后基于退休以外原因选择不续约并退出「英语教师」计划的「英语教师」人数占该学年约满的「英语教师」总数的百分率。
 
(三)根据现时的措施,合资格的「英语教师」如表现令人满意,可在连续任教的第三年及第四年获发相等于基本薪金5%的现金留任奖励,以及由第五年起获发相等于基本薪金10%的现金留任奖励。同时,在现行的特别津贴(注)调整机制下,教育局每年均会就特别津贴进行检视。具体来说,教育局于修订特别津贴额时,须考虑当时有关住屋种类的平均租金水平、英语教师的流失率,以及政府的负担能力等因素。
 
  「英语教师」的离职率相当稳定,且有逐渐下降的趋势,反映现时「英语教师」计划所提供的薪酬福利相当具吸引力。同时,上述特别津贴额的调整机制行之有效。事实上,有关津贴先后多次按此机制于二○○八/○九、二○一一/一二、二○一四/一五及二○一六/一七学年向上调整至现时每月20,989元的水平。因此,本局认为暂时并没有足够理据支持就「英语教师」的薪酬待遇与他们决定留任或离任的关系进行研究的建议。
 
(四)除了基本薪金外,合资格的「英语教师」可获提供不同的附带薪酬福利,包括特别津贴、旅费和行李津贴、医疗津贴、约满酬金、现金留任奖励等。详情请参阅附件。
 
  就医疗津贴而言,单身及有配偶及/或子女随行的已婚「英语教师」在合约期内医疗保险费上限每年分别为1,400元和5,400元。据本局了解,市场上仍有低于医疗津贴上限的医疗保险计划可供选择,本局亦曾在与有关「英语教师」团体的联络会议上提供有关资讯。同时,一如本地居民,「英语教师」亦可享用公营的医疗服务。此外,本局为「英语教师」所提供的特别津贴具弹性。「英语教师」可灵活运用该津贴作不同用途。现时「英语教师」计划所提供的薪酬福利充足。以一名于二○一六年获发起薪点的「英语教师」为例,所获的特别津贴、医疗津贴以及约满酬金的总金额约等同其基本薪金的90%。
 
  教育局一直透过不同途径,包括每年定期与有关「英语教师」团体的联络会议,就「英语教师」计划的各项事宜与「英语教师」交换意见及讨论。本局亦会继续现时已确立及具成效的方法,不时检视「英语教师」计划的薪酬福利条件,以吸引优秀的教师担任「英语教师」。
 
注:特别津贴旨在协助「英语教师」应付在港的生活开支(主要是住宿费用)。
 
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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