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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权审裁处规则》五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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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权审裁处规则》(第528D章)(新规则)将于二○一七年五月一日生效,让版权审裁处(审裁处)以更有效的方式运作。
 
  新规则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按《版权条例》(第528章)第174(1)条赋予他的权力订立,为审裁处提供现代化的常规及程序。审裁处是根据《版权条例》成立的独立半司法机构,负责审理和解决有关使用版权作品或版权特许的特定类别争议。
 
  新规则引用了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原则作为审裁处解决争议的根本价值,并设有特定条文,赋权审裁处积极管理案件和推广使用另类排解。此外,新规则统一了各类向审裁处提出的申请或转介的程序及表格,并以独立方式订明有关规则,取代原有与其他法例聯系或相互參照的条文。
 
  政府发言人说:「新规则一方面确保审裁处的法律程序公平进行,另一方面使该等法律程序根据现今解决争议的常规,尽量灵活、方便及具成本效益。」
 
  新规则于二月二十四日在宪报刊登,并已通过立法会的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将于五月一日生效。现行规则(第528C章)将于同日废除。如法律程序在五月一日前展开,并在紧接五月一日前仍然待决,该法律程序须按照新规则继续进行。
 
  有关新规则的详情,可参阅知識产权署网页(www.ipd.gov.hk)及版权审裁处网页(www.ct.gov.hk)。
 
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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