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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展摄影比赛四月十一日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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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花卉展览(花展)的「爱‧赏花」摄影比赛,于四月十一日下午六时截止收件,市民可将在花展期间拍得的照片连同填妥的参赛表格,邮寄或于办公时间内送达「香港花卉展览秘书处」,地址为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总部十一楼。
 
  摄影比赛由康文署及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线电视)合办。比赛分三组:A组——「无线电视艺员及香港小姐造像摄影」、B组——「花卉摄影」及C组——「花絮摄影」。
 
  A组分公开组及学生组,参赛作品必须是三月九日在维多利亚公园花展会场内拍摄无线电视艺员及香港小姐造像的照片;其余两组作品必须以今年花展为题材,并在花展会场内拍摄。
 
  每组设冠、亚、季军及优异奖。比赛结果于六月在康文署网页公布,得奖者会有专函通知领取奖品。所有得奖作品于六月及七月期间在九龙公园拱廊展出,并同期上载康文署网页。
 
  摄影比赛章程及参赛表格于康文署各地区康乐事务办事处备取,市民亦可从康文署网页www.lcsd.gov.hk/tc/hkfs/2017/photo_rs.html下载。查询请致电2601 8260。

  今年花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周年的庆祝活动之一,由康文署主办,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已连续五年支持花展,并于二○一四年起成为花展的主要赞助机构。摄影比赛由腾龙工业(香港)有限公司及曼富图(香港)有限公司赞助。
 
2017年4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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