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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现行长者生活津贴及广东计划下的资产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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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褔利署(社署)发言人今日(三月十七日)公布,现行长者生活津贴的资产上限,将由《2017年拨款条例草案》获通过当月首天起调高。有关安排同样适用于65至69岁的广东计划申请人。

  社署发言人说:「行政长官在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政府建议放宽现行长者生活津贴的资产上限以惠及更多有经济需要的长者,单身长者由现时225,000元上调至329,000元,长者夫妇则由341,000元上调至499,000元。有关资产上限同样适用于65至69岁的广东计划申请人(70岁或以上申请人毋须经济审查)。现行长者生活津贴及广东计划的入息上限(即单身长者每月7,750元及长者夫妇每月12,620元)维持不变。」

  「若立法会通过《2017年拨款条例草案》,上述建议的资产上限将于《2017年拨款条例草案》获通过当月的首天生效(生效日期)。」

  发言人表示,符合上述经济规定和其他申领资格的长者,可由即日起,按个人情况及需要向社署申请长者生活津贴或广东计划。社署会待立法会通过《2017年拨款条例草案》后处理有关申请,并尽快向符合资格的长者发放津贴。有关金额会在生效日期、申请日期或申请人符合所有申请资格的日期起生效,以最迟者为准。

  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亦建议在长者生活津贴下增加一层高额援助(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基于实际运作考虑,包括需要时间提升社署的电脑系统以实施建议的优化措施,若《2017年拨款条例草案》在二○一七/一八年度获通过,预计高额长者生活津贴最早将于二○一八年年中实施(但以《2017年拨款条例草案》获通过当月的首天为生效日期)。社署稍后会公布确实的实施日期和详情。

  发言人补充,在通过《2017年拨款条例草案》当天合资格领取社会保障金额的人士(包括受惠于上述建议优化措施的人士),将符合资格领取二○一七/一八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的一次性额外款项。已领取其他社会保障金额一次性额外款项的领取者,则会获发两者间的差额。

  长者生活津贴在二○一三年四月开始实施,目的为补助香港65岁或以上有经济需要的长者的生活开支。广东计划在同年十月开始实施,目的是让65岁或以上选择移居广东的合资格香港长者每月领取高龄津贴。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底,长者生活津贴及广东计划分别惠及超过44万及约15 000名长者。

  市民如有查询,可致电3595 0130(长者生活津贴)及3105 3266(广东计划)查询,或浏览相关网页(www.swd.gov.hk/oalawww.swd.gov.hk/gds)。
 
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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