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协助区议会议员开设议员办事处
********************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届区议会的任期已于去年一月一日开始,但据报至今仍有多名区议会议员(区议员)尚未在其选区内开设议员办事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有多少名现任区议员现时尚未开设议员办事处(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及其原因为何;
 
(二)至今有多少名现任区议员向当局寻求协助,以租用政府用地放置经改装的货柜作为议员办事处,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目及结果;过去三届区议会每届的同类个案数字及详情为何;
 
(三)现时哪些区议会选举选区内没有可用作区议员办事处的公共租住屋邨单位(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当局采取了甚么措施,协助该等选区的区议员开设议员办事处;及
 
(四)当局会否更积极地协助区议员(特别是第(三)项提及的选区的区议员)在其选区内开设议员办事处,让区议员更好和更便利地服务其选区内的居民,例如(i)采取新措施协助区议员租用闲置政府用地或政府部门/资助机构的办公室、(ii)向租用工商业楼宇的单位作议员办事处的区议员提供额外的租金资助,以及(iii)准许区议员租用适合的工业大厦单位作议员办事处?

答覆:

主席:

  根据现行机制,区议员可根据各自的运作需要设立议员办事处。由于不同选区和选民的需要不尽相同,因此区议员设立办事处的地点和模式也有不同。
 
(一)自二○一六年一月一日第五届区议会成立以来,在458名区议会议员中(包括27位当然议员),447名已设立了议员办事处,尚有11名区议员仍未设立议员办事处,包括两名区议员使用个人办公室地址作区议会事务的联络地址,两名区议员没有提供任何联络地址,另有七名区议员正申请在不同地方成立区议员办事处。按区议会分区列出的分项数字表列如下:
 
区议会分区 未有成立议员办事处的议员数目
南区 2
观塘 1
深水埗 1
离岛 2
北区 1
西贡 2
沙田 1
屯门 1

(二)截至目前为止,共收到五名本届区议员寻求协助租用政府用地放置经改装的货柜作议员办事处之用。在过去三届区议会,只有在第四届(二○一二至二○一五年),有四名区议员寻求相关的协助。按区议会分区列出的分项数目表列如下:
 
区议会分区 区议会届别 个案数目 备注
东区 第四届(二○一二至二○一五年) 1 已设立货柜办事处。
北区 第四届(二○一二至二○一五年) 1 已设立货柜办事处。
元朗 第四届(二○一二至二○一五年) 1 已设立货柜办事处。
沙田 第四届(二○一二至二○一五年) 1 沙田地政处于二○一五年已拒绝有关议员的申请。
深水埗 第五届(二○一六至二○一九年) 1 分别收到558项支持及1 001项反对意见,个案仍在处理中。
离岛 第五届(二○一六至二○一九年) 1 收到两项反对意见,个案仍在处理中。
北区 第五届(二○一六至二○一九年) 1 分别收到七项支持,八项反对及一项没有评论的意见,个案仍在处理中。
西贡 第五届(二○一六至二○一九年) 1 收到当区居民组织反对意见,个案仍在处理中。
大埔 第五届(二○一六至二○一九年) 1 收到四项反对意见,个案仍在处理中。

(三)根据现行机制,房屋署会尽可能提供合适的公共屋邨(屋邨)非住宅单位,让区议员于任期内以市值租金租用作议员办事处。
 
  在431个区议会选区中,223个选区内有屋邨,余下208个选区没有屋邨。在223个有屋邨的选区中,200个选区内的屋邨已设立了区议员办事处,三个屋邨已收到设立区议员办事处的申请,其余20个屋邨暂未接获设立区议员办事处的相关申请。
 
(四)政府为区议员提供实报实销的「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用以支付执行区议会职务所涉及的开支,当中包括租用办公地方及聘请助理的开支。鉴于区议员表示营运开支有所增加,政府考虑到租金及其他开支的上升,在二○一四年一月起大幅实质提高「营运开支偿还款额」34%,主要为协助区议员租用办事处。有关金额每年也会根据甲类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幅度作出调整。现时每名区议员可申领的「营运开支偿还款额」为每年474,108元(平均每月39,509元,较一九九六年设立相关资助时的金额,已上升了778%)。区议员在每届任期内也可以实报实销的方式,申领「开设办事处开支偿还款额」,上限为100,000元。新任区议员或连任但在上届任期没有申领「开设办事处开支偿还款额」的议员可申领全额津贴;而在上届任期内已申领者则最高可申领50,000元津贴。
 
  针对个别区议员在设立议员办事处过程如遇到困难,当区的民政事务处一直密切留意情况,与相关部门向有需要的区议员提供适切协助。至于租用空置政府土地和物业设立议员办事处,现时已有既定程序处理相关申请。在审批租用政府空置土地申请时,相关政府部门和附近地区人士的意见均是重要的考虑因素。至于在处理租用空置政府物业的申请,政府主要会考虑相关政策局及部门的意见。
 
  我们认为为租用工商业楼宇作议员办事处的区议员提供额外的租金资助的建议,有很多实际上的困难。因为各区工商业楼宇租金会因应地点和物业质素而有所不同,很难厘定一个划一的额外租金资助的实际金额,再者,其他非租用工商业楼宇(例如屋邨单位)作议员办事处的议员可能认为不公,因为即使是在屋邨设立议员办事处的区议员,他们仍需缴交市值租金。此外,目前有不少议员已在商业楼宇设立议员办事处。至于租用工业大厦单位作议员办事处是否可行,则视乎有关的工厦单位从土地契约、规划、建筑物、消防安全等角度是否容许作议员办事处用途,例如是否便利公众人士出入。各相关部门有既定程序处理工厦单位改变用途的申请。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