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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深港合作会议后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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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和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长许勤今日(一月三日)在添马政府总部共同主持深港合作会议后,联同署理创新及科技局局长钟伟强博士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梁永生举行记者会。以下是林郑月娥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
 
尊敬的许勤书记、各位传媒朋友:
 
  今日是二○一七年的首个工作天,我相信这个亦是特区政府在二○一七年的第一个记者招待会,首先在这里祝愿各位传媒朋友在二○一七年事事顺利、生活愉快。
   
  我今日的介绍会集中在刚才由行政长官和许勤书记见证我们签了有关落马洲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有关今日举行一年一度的深港合作会议详细情况,稍后特区政府会有一个新闻公布向大家交代。
   
  我简单先讲背景。这片土地名为落马洲河套地区,在一九九七年深圳河的治理前或者叫做裁弯拉直前,这一片土地是属于深圳市的行政区域界线之内,所以大家看到旧的深圳河是在这个区的南面走过。但在治理深圳河后,同一片的土地──落马洲河套地区,就变为在深圳河的南面,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范围之内,希望大家看得清楚,黄色那一条线在治河后就是新的深圳河,所以落马洲河套地区属于在新的深圳河以南,亦即是说,就是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范围,因为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经过国务院令,香港的边界就是以深圳河的中线来划分,在深圳河中线以南就是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
   
  当然这一片土地长期以来都在禁区内,所以在早期香港这方亦没有特别说要尽早开发河套地区。直至在几年前,特区政府检讨了禁区范围,希望释放更多土地作不同发展,属于落马洲河套地区这87公顷是在二○一三年随着整个边境禁区的逐步开放才释放出来。换句话说,今日河套地区不属于禁区范围以内。
   
  跟着我简单讲就落马洲河套地区,深港两地政府过往讨论的过程。在二○○七年十月,当时的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把落马洲河套地区的发展纳入十项重大基建工程之一,由那时开始,两地政府就紧密磋商。在二○○七年十二月由政务司司长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在他们共同主持的深港合作会议上签署了《关于近期开展重要基础设施合作项目协议书》,亦同时成立了一个港深边界区发展联合专责小组,分别由特区政府的发展局局长,当时是我本人,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的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这个专责小组的工作范围不单只是落马洲河套地区,亦包括了新的莲塘/香园围口岸。
   
  在二○○八年六月,两地政府就着河套地区的未来用途作了公众谘询,谘询结果是较多人士都支持把这片土地用作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发和文化创意产业这三个用途。去到二○○八年十一月的港深合作会议,大家同意了开展河套地区综合研究。
   
  在这个两地政府共同展开的研究里,用了一个「共同研究、共同开发、共享成果」的原则来进行。而这个「共同研究、共同开发、共享成果」的原则,亦向立法会汇报了,因为这个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的规划工程研究的拨款当年是经立法会同意和通过。去到二○一一年十二月,即是上一届政府接近尾声时,同样是在深港合作周年会议上签署了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开发工作的合作协议书,同意在「一国两制」的大原则之下,按着共同开发、共享成果的原则,合作推进河套地区的发展。当时这份协议书就着两个重要议题达成共识,分别是发展的定位,基本上就是说土地的用途,和适用的法律,即是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但在另外两个事项尚未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是需要继续磋商。这另外两个事项就是土地业权和共同开发的机制。我很高兴在这里向大家说,去到去年年底,就着这两个议题,双方亦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今日可以签署这个合作备忘录。
   
  我简单说说有关这个规划和工程研究的内容。这个做了两、三年时间的研究的范围其实分为三个部分。研究范围的A区就是落马洲河套地区,占地87公顷;研究范围的B区是邻近A区,是属于香港特区的土地,有182公顷,因为当时特区政府认为要开发A区,可能都要看附近土地的用途是怎么样和如向进入去A区的相关土地。深圳方亦就深圳河以北,属于深圳市的区域里的C区进行研究,所以两地的规划及工程研究是涵盖了A区、B区和C区。这个共同研究的经费:A区的研究经费是两地政府摊分,平均地分担;B区的经费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C区的经费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负责。
   
  这个规划工程研究过程是有很多的公众参与,分别在二○一一年一月去到二○一二年七月,完成了两个阶段的公众参与活动。在研究完成后,港深双方于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就公布河套地区的「建议发展大纲图」这个定稿。同时,就土地发展进行了环评,因为大家都知道任何大型工程都要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估。按着环评的条例,我们递交了环评报告予环境保护署去考虑和批准。环境保护署经过一定的谘询之后,在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就河套地区的发展发出了环境许可证。接着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四年年中聘请了顾问公司,就河套地区的连接路和一些生态保护的前期工程,进行详细的设计和工作。
   
  建议发展大纲图针对这一片87公顷的土地,是建议可建总楼面面积一共是120万平方米,等于这个土地的总地积比率是1.37倍,比我们其他地区的工商业的发展是比较低,因为这片土地都是位处毗邻一些生态和湿地的区,所以大家都同意应该控制地积比率和楼宇的高度。主要的用途是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发和文化创意,商业用途是非常少的。它没有一些住宅项目,如果将来需要住人在这里,都是相关配合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发和文化创意所需要的一些居住地方,但这本身完全不是一个地产项目。
   
  接着我想讲,给我们今次合作的契机是港深两地近年在创新和科技方面有长足的发展。深圳方包括是全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以创新及经济发展作为一个主引擎;科研的成果是丰硕的;创新的人才集聚;大型的研发企业落户深圳。如果大家想知道在这四方面的详情,当然稍后可以向许勤书记查询,但亦可以参考许书记在去年年初作为深圳市市长做的工作报告,那里可以看到就每一个项目具体内容是怎样。
   
  至于在香港这方面,随着我们在二○一五年十一月成立了创新及科技局,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都有了一些进展。刚才在签约的时候,行政长官都和大家简单介绍过,180亿元的支援创新及科技的发展有以下的项目,包括:20亿元来推动研发;126亿元是扩建在沙田的科学园,以及优化将军澳的工业邨,另外20亿元是成立一个创科创投的基金来扶植初创企业;5亿元是科技券的计划来资助企业升级转型;另外5亿元叫作创科生活基金,鼓励社会大众利用创新科技来去改善市民的生活。
   
  近年,我们亦很高兴见到有不同的创新和科技机构在香港成立,包括麻省理工学院的香港创新中心MIT Innovation Node,亦包括卡罗琳医学院Karolinska Institutet的刘鸣炜复修医学中心,我们自己的港科院、还有最近落户在科学园的广州香港干细胞及再生医学的研究中心。
   
  有了这个在创新及科技的发展和好的基础,港深的高层在过去一年很密集、很重点地磋商怎样能够尽快就着河套地区发展创新及科技达成一个共识。所以大家看到,行政长官与当时的市委书记马兴瑞先生有很密切的探讨,我本身亦与许勤书记,当时的许勤市长跟进有关工作。我们觉得香港在这方面有它独特的优势,包括我们的区位优势、开放合作的先发优势、服务业专业化的优势和文脉相承的人文优势,可以透过与深圳这个创新科技之都的合作,开拓一些新机遇。
   
  今日签订的《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中有以下安排,这是一个很大突破:大家都知道,在早期关于河套地区的发展,是未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是土地业权问题,我刚才跟大家交代了这一块土地的背景。但今日签订的备忘录,深方确认香港特区政府是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依法拥有河套地区的土地业权。我们亦趁此机会处理所谓的过境地。因为在这条深圳河裁弯拉直之后,还有其他的地,本来在河的南部就去了河的北部,本来在河的北边就去了河的南边。原位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共有四块土地,现在是入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范围,便是这张图蓝色部分,总面积是91公顷,包括87公顷是属于落马洲河套地区的;而原位于香港特区行政区域,有五块的土地因为深圳河的裁弯拉直,过了去深圳的区域,一共是12公顷的土地,这些土地便会纳入深圳市政府拥有。
   
  在共同开发的机制方面,港深双方同意在河套地区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以创新和科技为主轴,建立重点的科研合作基地,以及相关高等教育、文化创意和其他配套设施。
   
  我们的合作将按以下三个大的基本原则进行:
   
  第一,是整个河套区和「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是适用香港特区的法律和香港政府土地行政制度。
   
  第二,整个项目是非牟利,是以公益性为主。港深双方都不会从这个项目获取任何营利性的收入。
   
  第三个原则就是共同协商、互利共赢的精神来妥善处理各项事务。因为今日签订的毕竟是一个合作备忘录,还有很多细节的事情需要跟进,亦会大家继续讨论。
   
  香港特区政府会负责建设河套地区的基础设施,将平整后的土地批租给香港科技园公司,来发展这个「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河套地区占地87公顷,大约是现在位于沙田白石角的香港科学园的四倍,今日的香港科学园的面积是22公顷;最高的楼面面积在河套地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可以建120万平方米,大约是香港科学园,包括最近的科学园的扩建做完之后的40万平方米,是等于三倍的。
   
  香港科学园公司将成立一间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负责「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上盖建设、营运维护和管理。港深双方将共同成立一个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发展联合专责小组,就着「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发展和运作提供意见,并提名若干的成员获香港科技园公司委任,进入这间附属公司的董事局。
   
  位于河套地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我们有个愿景,就是这个科技园连同位于深圳河北侧毗邻的河套地区的深方科创的园区,会共同构建一个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现两地在优势互补之下产生的巨大协同效应。港深双方将共同去推广这个「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希望吸引国内外的企业进驻。我们亦会吸引和鼓励国内外顶尖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在「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建立科研的合作基地,促进与世界各地优质的研究人才交流和合作。另外,我们亦会采取有效措施,为双方认可的深方人员提供进入港深及创新科技园的便利,以及其他的便利出入境安排。
   
  这个项目对香港创科发展至为重要。简单而言有几个方面:第一,就是为香港创新及科技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这个强大动力包括在土地资源方面,因为大家都知道,在沙田白石角的科学园已经饱和,亦很难再有扩建。但在这个河套地区的科技园是比香港科学园大四倍,土地面积大四倍,所以提供很好的土地资源给我们去吸引其他科研企业进驻。在人才聚集方面亦起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作用。第三方面,亦可以善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链去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因为香港的土地实在有限,但在深圳方面,这个产业的工作近年做得非常出色。
   
  第二个好处或重要性是为两地共同打造世界级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发挥「1+1>2」,刚才许勤书记在签约发言时亦说过的协同效应。
   
  第三,为香港经济多元发展提供重要并可吸引国际注意力的科技平台。因为近年大家提了很多,希望香港的经济是多元发展,不可以单单做一个金融中心或一个旅游点,创新及科技是我们发展多元经济的重要一环。
   
  最后,是为香港的青年和企业家创造优质就业和创业机会。
   
  最后是讲下一步工作。在今个月港深双方会成立这个「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发展联合专责小组」,并召开首次会议。我们港方的组长就是创新及科技局局长。二○一七年第一季,其实马上可以开始,在这两、三个月我们会谘询立法会相关的事务委员会,包括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和工商事务委员会,希望与委员会探讨如何可以尽快展开相关的工程,包括是否把整个河套地区分期进行。
   
  二○一七年上半年,香港科技园公司将会开展筹备「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工作。二○一七年第二季,城市规划委员会会公布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希望争取在需要的时间之内能够落实这个分区计划大纲图。
   
  我的介绍到这里,稍后我会联同许勤书记和我的同事解答大家的提问。
   
  多谢大家。
  
 
2017年1月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24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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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一月三日)下午在添马政府总部出席深港合作会议记者会,并在会上发言。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右二)、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长许勤(左二)、署理创新及科技局局长钟伟强博士(右一)及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梁永生(左一)今日(一月三日)下午在添马政府总部出席深港合作会议记者会,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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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出席深港合作会议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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