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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明日起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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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七日)表示,参加二○一五/二○一七派位年度中学学位分配办法的应届小六学生家长,将由明日(十二月八日)开始透过其子女就读的小学,收到两份《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

  学生如就读于不参加派位的小学(包括合资格的新来港儿童),他们可前往教育局学位分配组索取有关申请表。

  发言人说:「家长如欲为子女申请官立、资助、按位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的直接资助计划(直资)中学的自行分配学位,他们必须填妥申请表,连同学校所需文件,在二○一七年一月三日至一月十八日的学校办公时间内直接交回有关中学。」

  「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不受地区限制,但家长选择学校时应先对学校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传统特色、收生准则、班级结构及其发展和运作等,以衡量学校能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兴趣,从而作出适当的选择。」

  家长收到的两份《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分别印有「选校次序1」和「选校次序2」。「选校次序1」代表学生的第一选择,而「选校次序2」代表其第二选择。

  在任何情况下,小学及中学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查询其选校次序;而申请人及其家长亦不应向学校表明其选校意愿。

  此外,家长切勿向多于两所参加派位的中学递交申请表,否则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将会作废。

  发言人提醒家长,中学须按规定预先公布收生准则及比重,可供申请的自行分配学位数目以及其他所需文件。学校可以安排面试,并会通知申请人有关安排。

  他续说:「成功申请自行分配学位的学生,不会经统一派位获分配学位。因此,家长应只向属意的中学提出申请。教育局会将学生的选校次序和学校的正取及备取学生名单作配对。如学生同时获两所申请的中学取录,将会按学生的选校次序分配学位。」

  家长如需查阅接受自行分配学位申请的官立、资助、按位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直资中学的名单及其可供申请的自行分配学位数目,可参阅《申请中一自行分配学位手册》。有关手册会于明日(十二月八日)派发给各小学,以及透过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及二十四小时自动电话查询系统(电话:2891 0088)发放。

  家长如对申请自行分配学位有任何疑问,可向子女就读的小学征询意见,或直接向申请中学查询。

  如有一般查询,家长可与教育局学位分配组联络(电话:2832 7740及2832 7700;地址:九龙观塘伟业街223号宏利金融中心2楼2室)。
 
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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