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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至一三年度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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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日(二月一日)发表的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建议多项税务措施,其中包括宽减二○一一/一二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每宗个案以12,000元为上限。

  该年度所有缴纳利得税、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的人士都会受惠于这项宽减。估计受惠纳税人数目共约162万。这项措施会令政府在二○一二/一三财政年度收入减少约100亿2,000万元。

  这项宽减会减低纳税人来年应缴的税款,他们只需如常填报分别于今年四月及五月份起发出的二○一一/一二课税年度的利得税和个别人士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税款宽减。大部分纳税人会在二○一二年七月底开始收到已反映宽减的税单。一如往年,利得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税款会在今年十一月开始陆续到期缴交,而薪俸税税款则在二○一三年一月陆续到期。

  建议的宽减只适用于二○一一/一二课税年度最后评税,并不适用于该年度的暂缴税,纳税人仍须依时缴付该暂缴税。已缴交的暂缴税会按《税务条例》用以支付二○一一/一二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及二○一二/一三课税年度暂缴税。如尚有余额的话,才作退还。

  今次的宽减并不适用于物业税,但赚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资格,或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获得宽减。赚取营业利润的人士则不论是否选择个人入息课税,都可享有这项宽减,但宽减额或会因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有不同,最终宽减额须按每个个案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纳税人可在填写二○一一/一二课税年度报税表时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除了上述二○一一/一二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税款宽减外,财政司司长亦建议宽免二○一二/一三年度商业登记费、增加个人免税额和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延长居所贷款利息扣除年期,以及增加向强积金计划支付的强制性供款的每年最高可扣除款额。这些新措施的有关法例如获立法会通过,将由二○一二/一三课税年度开始生效。

  各界人士可浏览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查阅预算案建议的税务措施及计算税款的示例,亦可经电话传真服务2598 6001索取有关资料。



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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