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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残疾人士院舍职员怀疑侵犯服务使用者事件及社会工作者注册局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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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日(十月二十四日)下午出席立法会会议后,就残疾人士院舍职员怀疑侵犯服务使用者事件及社会工作者注册局会见传媒谈话内容:

记者:局长,想问匡智会事件,社署何时收到通知,为何没有即时公布、待两个月后才公布?今次涉事者为助理舍监,有否觉得机构或社署监管不力或管理失效?该委员会有否翻查闭路电视,确保没有其他个案,及会否公开调查报告?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们高度关注今次匡智会事件。今次牵涉的受害人均为弱势、没有自我照顾能力的人士,而事件正正发生在其应该可以信任的地方。在该处发生令人震惊的事件,我们表示非常关注并严肃跟进。

  事件要分几个层面来看。就事件的涉案人,警方已第一时间采取拘捕行动,现已进入司法程序,这方面我不方便作进一步评论。另一方面我们最关注两点,第一是要好好保护两位受害人及其家庭,不让他们受到二次伤害,这是处理此事上我们非常关注的。第二是除查清事件始末外,亦要确保匡智会院舍管理系统完备,没有其他方面出问题。正因如此,匡智会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检视在系统及制度上,有否需进一步改善之处,确保将来不再出现类似不幸事件。

  至于社会福利署(社署)作为监管当局,在获悉事件后,已第一时间严格按照监管流程做工夫,包括突击巡查院舍、了解事件、要求涉事机构好好保护受害人并为其家人提供协助,及须照顾其他住院院友的情感及担忧。社署亦已按机制向营办机构发出书面警告。此外,我与社署署长亦亲自会见营办机构的最高管理层,当中包括其主席,清晰表达我们的关注。

记者:局长,想问有关社工注册局判11名社工停牌一事,有个案在二○二一年判监,现已完成服刑及付上法律责任。如今变相再罚一次,是否对他们不公道?是否容不下有反修例案底的社工,政府推动社工注册局改组,是否就是想他们重新检视这些个案?推动改动的目的是否算是成功纠正过往注册局的问题?另外,今次事件事隔两个多月才公布,是否涉及漏报或瞒报,抑或监管及通报机制有漏洞须改善?社署网站可见有其他院舍被发警告,惟只列出相关条例及指引,没公布详情,发警告准则为何?什么程度才会对外公布事件?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你有三个问题。第一是关于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社工注册局)。社工注册局会严格按照法例要求处理社工续牌申请,每个决定均为社工注册局按法定权力审视个案后自行作出,我认为须尊重社工注册局依法、有理有据作出的决定。

  第二是关于匡智会的事件在八月发生,至昨日匡智会才公布。大家要理解在公布事件前,涉案人士早已被警方拘捕,并进入司法程序。要公布事件,必须确保两名受害人及其家庭的情绪及心理是否已稳定及能接受。他们已受伤害,我们须确保他们不受二次伤害,因此须小心选取合适时机,待他们能接受、较稳定的情况下才公布,我们须拿捏并在数者间作最佳平衡。

  第三是有关社署发出书面警告并在其网页公布。社署发出书面警告有既定程序及规定,若发现有违规或不妥当之处,会按要求发出书面警告,内容有标准格式。发出书面警告后,社署会适时在其网页公布,主要目的是希望相关业界消息互通,知悉同业有事情发生后,从中汲取经验及教训,作出改善并确保业界不再发生同类事件。

记者:就匡智会事件,有否即时翻看闭路电视查看是否有其他个案?日后会否公开调查报告?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知悉匡智会在接获投诉后,已立即翻看闭路电视系统并揭发有其他情况,由此清晰可见闭路电视系统能发挥其作用。至于调查报告由匡智会撰写,完成后须交予社署。我们期待独立检讨委员会完成工作后,匡智会适时向公众交待独立检讨的建议内容,包括如何改善及确保将来不再发生不幸事件。

记者:想了解匡智会成立调查委员会,但委员会没有社署代表,为何不派人加入?涉事中心牌照至明年八月,今次事件会否影响中心续牌?亦想了解涉事男职员是否为助理舍监,服务机构多久及是否有前科?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有些问题是关于营办机构的事务,需由机构给予答覆。今次独立检讨委员会由营办机构匡智会成立,其主要功能是向匡智会提出看法及改善建议,因此其组成当然为其他社会人士。社署的责任及功能是按照法例及守则执行其监管角色,两者情况不同。至于牌照方面,残疾人士院舍一般每三年续牌一次,鉴于发生这宗严重事件,社署已运用权力,将相关院舍续牌缩短为一年一次,让我们得以清楚检视,确保院舍已落实一系列让我们放心的措施后,方予以续牌。
 
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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