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院舍因应撤销「疫苗通行证」的相应更新安排
********************
  因应政府早前进一步调整本地防疫抗疫措施,包括撤销「疫苗通行证」要求,社会福利署(社署)经谘询卫生当局后,今日(一月五日)公布以下院舍的相应更新安排,即时生效:

(一)院舍探访及住客集体外出活动安排

  院舍「疫苗通行证」要求已经撤销,访客/参与外出活动的住客无须持有效「疫苗通行证」。

  探访方面,所有访客仍须于探访前48小时内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并向院舍出示其阴性结果证明,方可探访。

  如果受访住客没有接种或接种少于两剂新冠疫苗,又或获医生书面证明因健康理由而没有接种新冠疫苗,访客除了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外,亦须在探访前于院舍内的指定位置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快速抗原测试,显示阴性结果方可探访。

  如果受访住客为康复三个月内(由收到确诊纪录后第14天起计算)的2019冠状病毒病康复者,或已经接种最少两剂新冠疫苗,又或获医生书面证明因健康理由而没有接种新冠疫苗,院舍可按实际情况(例如可用的空间或设施),合适地厘订其获安排探访的次数。至于没有接种或接种少于两剂新冠疫苗的住客,院舍应限制他们获安排探访的次数,不可多于每星期两次。

  体恤原因及公务探访的检测安排维持不变。

  院舍为住客安排「团进团出」的集体外出活动时,应继续严格遵从防疫措施,并避免前往人多挤迫的地方或进行任何除下口罩的活动(例如饮食)。

(二)院舍员工的疫苗接种要求

  所有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员工的疫苗接种要求已经撤销,但为了保障院舍住客及员工的健康,院舍员工仍须遵从有关的检测要求,包括在上班前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快速抗原测试,测试结果须为阴性结果方可如常上班,以及每两天进行一次强制核酸检测。

(三)新入住院舍住客的疫苗接种要求

  新入住院舍住客的疫苗接种要求会继续维持,即新入住院舍作长期住宿(不包括紧急或暂托住宿)的住客除非持有医生签发的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证明其因健康状况而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外,必须已最少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方可入住院舍。只接种了第一剂新冠疫苗的新入住院舍住客须在该接种日起计的指定限期内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方可继续居于院舍。

  社署已通知全港院舍的负责人上述安排,并敦促院舍与员工、住客及其家人/亲属加强沟通,向他们清楚说明有关的更新安排。
 
2023年1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5分
即日新闻